立法院今日(12月5日)排定審議《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草案,此次討論方向將影響未來教育人員的相關法規修正。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針對年改檢討、停止遞減退休軍公教所得替代率、基金撥補及永續發展等問題提出多項建議,呼籲朝野委員予以採納,以保障公教人員退休權益。
檢討年改制度,導正問題
全教總指出,「年改三法」明定年改實施後五年內需檢討制度設計與財務永續發展。儘管兩院已於去年完成首次定期檢討,並建立6項年金監控指標,但對於年改方案本身的檢討與反省仍然不足。
全教總認為,107年改革存在「選擇性改革」、「雙重標準」、「替代率天花板衍生亂象」及「影響師資新陳代謝」等問題,急需國會導正。
停止遞減替代率,需有完善配套
依據107年年改通過的公教退撫條例,所得替代率被設置限制,但年改所節省經費已挹注退撫基金,至今累計達3068億元。
全教總建議,停止逐年下降替代率可穩定退休金,但政府必須提出財源籌措方案,避免因財務缺口而影響公教人員權益。
強調10年撥補計畫,落實基金永續
銓敘部於113年提出的報告顯示,若採10年內每年撥補317億元,可有效補足新制財務缺口。然而行政院僅於113年撥補100億元,114年預算則編列194億元,且計畫分20年撥補,可能導致基金再次面臨破產風險。
全教總呼籲國會應督促政府採取10年撥補方案,以減少總撥補額,確保退撫基金的永續發展。
撥補經費應列入總預算主決議
全教總主張,立法院在審議明年度總預算時,應加入相關主決議文字,要求:
1. 政府超徵稅額應優先補足114年總預算與10年撥補計畫的差額。
2. 115年總預算須依10年撥補計畫,撥補公務人員194億元及教育人員123億元。
警示112年新制風險
自112年7月起,新進公教人員改採「確定提撥制」,這意味政府放棄「確定給付制」的雇主責任。全教總強調,該制度可能引發長壽風險、保障不足及抗通膨能力差等問題,政府應提前部署,完善政策配套,以維持公共服務品質與公教人員的基本權益。
全教總呼籲政府與國會應正視上述問題,採取積極行動,確保退撫基金財務永續與公教人員的退休權益,避免再次因制度設計不良引發年金改革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