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改革受阻?內政部反對修法 民團批:嘴上改革、實際退縮 三大關鍵全無解

居住正義

立法院今(24)日針對《住宅法》修正草案展開審議,內政部卻以「保留政策彈性,無須修法」為由,全面反對所有修法條文,包含社會住宅需求掌握、租屋資訊透明化與包租代管制度優化等多項改革建議。對此,長期推動居住正義的民間團體OURs發表聲明嚴正駁斥,質疑內政部口頭承諾改革卻拒絕法制化,是在背離改革初衷與社會期待。

社宅需求調查形同虛設 民團:缺授權難以建立統一平台

OURs指出,現今政府推動2032年興辦25萬戶社會住宅的宏大目標,但中央僅有2011年進行過一次「社會住宅需求調查」,資料早已過時。若無法全面掌握需求資訊,勢必影響政策的區位配置、房型設計與資源調度。

為此,多項修法條文主張建立「全國統一社宅登記平台」,讓政府能即時掌握民眾需求、資格狀況並協助規劃政策。而內政部雖在3月27日公聽會中口頭承諾「研議建立平台」,也坦承目前由國家住都中心進行的作業仍受限資安與授權問題,卻在此次修法審議時反對相關授權條文。

OURs質疑:「既然內政部知道沒有法律授權就無法建置、運作平台,卻仍拒絕修法,是要如何掌握這幾千億預算的社宅工程?」他們強調,掌握真實需求是政策設計的基石,不可再空口說白話。

資訊透明卡關八年,民眾還要等多久?

針對租屋資訊透明化,OURs指出,雖然內政部已設置租金補貼資料庫,卻未區分「物件型態」、「屋齡」、「單價」等重要面向,導致現行統計數據失真。例如曾出現「台北市租金低於新北」等違常識的統計結果,損及公信力與實用價值。

內政部雖在3月24日的專題報告中表示「將研議串接地籍資料,精進分類統計」,卻仍拒絕將相關義務明文入法。OURs痛批,政府每年砸下數百億補貼租屋,卻無法有效利用資訊反饋政策、協助民眾找屋,「如果不修法,難道又要再等八年?」

他們也指出,其實早在2016年版本的《住宅法》第47條,就已規定主管機關應定期公布租賃資訊,但直到2024年才首度推出粗略資料。OURs質問:「既然內政部都認同改革方向,為什麼不願寫進法律?到底還要躲多久?」

包租代管失衡,政策無誘因,難談弱勢照顧

在包租代管制度方面,OURs分析,自2017年起推動的包租代管政策,目前「代管」比例高達76.4%,而「包租」比例逐年下滑。原因包括「包租」讓房東失去市場議價空間,但補助卻與代管無顯著差異;對業者而言,包租需承擔空置與照顧弱勢風險,利潤不高。

OURs指出,內政部雖在各期計畫中編列包租與代管比例為1:1,但實際上因戶數與經費可勻用,導致包租比例逐年下降。他們曾於2024年7月會晤內政部長,部長也承諾提高包租比例,但目前仍無具體法制配套。

因此,多項修法草案主張提高包租的經費補助與稅賦優惠,並強化與衛福部協作,建立針對弱勢承租者的照顧機制。對於這樣兼顧誘因與社會責任的修法方向,內政部卻仍以「政策彈性需保留」為由反對。

OURs痛批:「部長口頭承諾要做,民間也提出具體條文和配套,你卻還是不肯支持修法,請問內政部的改革要靠什麼實現?」

明知問題卻不修法,政策承諾淪為空談

OURs最後強調,內政部今日全面反對修法,是對居住正義改革承諾的嚴重背棄。他們指出,內政部經常以「不修法也能改善」為由規避責任,但過往經驗已證明這類說法根本難以落實。

舉例來說,2021年《住宅法》第25條已明定應訂社宅分級收費原則,但三年來仍未公布相關規範。他們直言:「連法條都有了都可以拖四年,沒有法律授權,誰敢相信內政部真的會做?」

OURs呼籲政府應理性面對民間與立法部門的政策建議,真正落實透明、負責任的居住政策。他們嚴正指出:「全面否定修法,是將社宅、租屋與弱勢照顧的改革空間鎖死,也是在讓民眾對居住正義失去最後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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