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朱亞虎認行賄 火燒不到柯文哲? 民眾黨尊重法官判決

政治

台北地院今日開庭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證稱,相關證詞都是個人臆測,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更稱檢察官問到當初在偵訊時講的是不是實話,沒想到被提出議異後,自己就撤回去;但隨後情況急轉直下,朱表示「行賄我認了、我認罪。」

民眾黨人士分析,朱亞虎證詞他們無法揣測動機,一下說是自己要行賄,又說沈慶京不會做行賄,同時指出柯文哲也不支持,或許是因為檢察官求處緩起訴的關係,就是尊重法官的判決。

專家指出,他不認為朱承認自己行賄的證詞會對柯文哲有所不利,因為依據證詞資訊,210萬元是匯到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連柯自己都不知道。同時當初是監察院於2018年發涵台北市政府,糾正應回復560%的容積率,而朱亞虎政治獻金匯款是在2020年,檢察官以此認定有對價關係,時間根本對不上。

不過朱的證詞對於合議庭的心證極為關鍵。有司法專家表示,依據過去檢調辦案手法,就算最後沒有辦成柯文哲收賄罪,也一定會轉辦圖利罪,他研判,柯文哲將很難脫身。

檢察官恐另闢圖利戰場?朱亞虎猜沈、柯談京華城案

至於檢察官會不會另闢圖利的戰場,就會是另外一段的攻防戰,有待後續觀察。

台北地院合議庭今天共傳喚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前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張志澄等7人,與朱立虎進行詰問。

朱亞虎證稱,他在威京集團擔任過主席辦公室主任、鼎越開發董事長等職務,進入集團1年半後,沈慶京才在私下或開會的場合提到京華城案,並指派他聯繫柯文哲、北市都發局官員及北市議員,協調京華城案。

立委黃國昌質疑檢察官羅織入罪。(圖片來源/黃國昌臉書)

朱亞虎表示,他於民國105年5月間透過時任北市長室主任蔡壁如安排,首度拜會柯文哲,過程中曾提起京華城案,但柯文哲當時表示不清楚。

同時他在109年2月間透過時任市長室機要秘書董晉曄安排沈慶京與柯文哲見面,時間約1小時,雖然他在市長室外沒聽到兩人的對談內容,京華城是集團最重要的事,他因此揣測沈與柯100%是在討論這件事。

北市府依糾正案回復容積率,黃國昌:朱證稱沈沒有討好柯

黃國昌上午聽庭後受訪時表示,今天朱亞虎在法庭上面清楚地說了,當初京華城提升到560%,完全是因為監察院提出了一個糾正函,指台北市政府應該給回復到560%,卻長期違法、消極不作為。

而在2018年的時候,那個時候柯文哲市府,才依照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跟糾正函,依法回復了560%的容積率。在2018年依照監察院、依照朱亞虎口中所說「完全合法合規」回復到560%的容積率,怎麼會在2020年3月的時候,另外以政治獻金的方式來行賄?

黃國昌也表示,在法庭上,檢察官詢問朱亞虎:「沈慶京有沒有透過任何方式來討好柯文哲?」朱亞虎明確證稱「沒有。」

黃國昌強調,明明是210萬元給民眾黨合法的政治獻金,硬拗成是柯文哲收賄,充分印證檢察官在起訴書中,完全是穿鑿附會,同時朱亞虎表示,「沈慶京有沒有透過任何方式討好柯文哲。」

批檢察官誘導證詞,臆測方式羅織入罪

黃國昌稱,當初偵訊時,檢察官試圖在偵訊期間誘導證詞,為柯羅織罪名,以押人取供方式,利用朱希望交保的心態,而屈意配合檢察官,用臆測的方式來羅織罪名。

就在黃國昌對外說明庭訊情形後,沒想到中午過後,朱亞虎說,「行賄我認了、我認罪,代表我的初心,還有我的懺悔」。

檢方偵察時認為,沈慶京涉嫌命令朱亞虎與威京集團的張志澄、陳俊源、童中白、洪秀鳳、陳秀桃、黃淑雯、劉芷安等7人,以每人30萬元,合計共210萬元匯入柯文哲指定的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是為協助提升京華城容積率,認定柯涉收賄罪。

地檢偵辦京華城案與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是在去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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