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ETF成為投資顯學,投信公司發行IPO也一檔接著一檔,但背後隱藏的血汗「責任額」卻引爆第一線基層怒火;近日由證券業從業人員在網路上發起並成立「#終結IPO制度暴力」群組,控訴ETF發行背後存在扭曲且不合理的責任額制度,同時號召營業員、理專挺身向金管會檢舉,希望能讓主管機關正視當前的制度亂象。對此,金管會官員也證實已接獲相關檢舉。
一般來說,投信公司發行ETF,可比擬為生態鏈的上、中、下游。上游指的是投信公司,由投信公司決定這次發行的ETF商品類別,中游證券商扮演負責銷售的角色,投信公司會找證券商協助銷售募集,而下游則是證券商旗下的營業員,每一位營業員被公司分配到ETF IPO的「責任額」,負責向客戶大力推銷,甚至是受到主管壓力只好自行掏腰包認購。
IPO發行越來越密集,扭曲的責任額制度成為引爆點
日前證交所公告,由新光投信發行2年多的一檔ETF-新光標普電動車(00925)即將在6月5日終止上市,這已經是今年以來第3檔宣布退場的ETF,00925更是首支「主動退市」的股票主題型ETF,新光投信指出,主要因為ETF規模太低,因此向主管機關申請終止上市。
但在證券業從業人員眼中,00925並非投資績效不佳,而是ETF在成立初期,券商對內部業務員施加IPO「責任額」壓力,造成非自然買盤、虛高銷售數據,也就是業務員為了完成目標,只能向客戶大力推銷甚至是自行掏腰包認購,短期內造成基金規模暴漲,但掛牌之後卻又連忙拋售,因缺乏真實投資人基礎而快速萎縮,最終導致規模不足、遭到下市清算。
而這不是單一公司、單一ETF的問題,一名證券營業員指出,ETF IPO「責任額」制度早已行之有年,當投信公司要發行一檔ETF,會找券商合作募集ETF,假設一家券商目標總募集金額10億元,分配至旗下券商分公司,分配下來,一位營業員扛百萬元業績都是相當常見的。
每年ETF越發越多檔,營業員「負責賣光」壓力越來越大
問題來了,營業員指出,過去可能「一年只有一檔」IPO,但隨著近年來ETF投資興盛、成為全民運動,投信公司拼命發ETF,主題型ETF一包再包,IPO頻率也變成月月發、周周發,導致變成「一年三十檔」IPO,券商業務員被分配到的責任額也越來越高,從30萬變成300萬,甚至更高,且責任額毫無章法,說來就來。
以近期投信公司募集ETF的商品來看,群益投信發行「群益台灣精選強棒主動式ETF」在5月5日開募;同一時間台新投信也募集兩檔,分別是「台新標普500ETF基金」、「台新標普科技精選ETF基金」,接著統一投信又在5月7日募集「統一台股增長主動式ETF」,ETF發行頻率越來越密集,一名業務員大喊吃不消:「上禮拜剛結束、這禮拜又來」。
這些責任額成為基層業務員莫大的壓力,有營業員透露,責任額沒達標的,不只扣分、沒獎金,還可能被排除資源、甚至被逼離職;還有營業員為了要達標,也不惜自掏腰包自己買、找親友買、甚至去「借錢買」。
責任額失控的背後,業界的潛規則-回單機制
但為什麼明明是某投信發行的ETF商品,其他金融機構的證券商卻願意傾力協售?業界人士透露,這牽涉到業內的一大潛規則-「回單機制」。
業界人士指出,許多投信公司為了擴大ETF募集規模,會與證券商私下協議,例如你幫我募集1億元,未來投信ETF買股、換股時承諾會在該券商下單,據了解回單金額可能是募集金額的6~10倍都有,也成為投信與證券商雙方的「商業條件交換」。
業界人士說,對於證券商來說,協助投信募集ETF,可獲取回單,等於實質賺取手續費收入,又可以藉此增加市佔率;對於投信公司而言,靠著通路跨售壯大ETF規模,管理費也因規模變大而增加,成為雙贏。
金管會證實,已接獲基層營業員檢舉
另一名業界人士則感嘆,這一波基層業務員釀反彈,除了越來越多ETF 上市發行,且募集時間越來越密集,推升業務員背負的責任額越來越重,除此之外,證券商高層也要評估自家是否有足夠的量能協助募集,可不要一味為了生意而引發基層業務員炸鍋。
對此,金管會也證實,確實陸續有收到相關的匿名檢舉信,目前已展開調查,官員指出,券商或投信在制定銷售ETF的責任額時,績效KPI是內部規定,但這項規定不能違背KYC(認識客戶)、KYP(了解商品)原則,因此金管會的重點在於,將了解券商銷售ETF是否落實KYC、KYP制度,並確認業者是否違反法規,再決定是否祭出相關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