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統刪地方一般性補助款636億元、25%,引起中央與地方反彈,爭議延燒多天。
由主計總處擬定的3個調整方案,包括刪減國債利息、刪減地方一般性補助款,以及兩者各刪一半。行政院今(5)日指出,財政部表示刪減國債利息恐致公債違約、影響國債信評,因此勉強採刪減一般性補助款因應。
對此,國立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陳國樑教授接受《信傳媒》電訪時直言,這三個方案全數「違法」,主計總處恐已觸及預算法與財劃法底線,早已亮起3個紅燈,「主計總處錯得非常離譜」。
三個紅燈全亮,主計總處提了「違法三方案」給行政院
陳國樑說明,國債利息與地方一般性補助款皆屬「法定義務支出」,屬預算法第五條明定的「法定經費」,即便立法院也無權刪減,更遑論行政部門擅自挪動。
陳國樑進一步解釋,法定預算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告後即具備法律效力,屬於「形式意義上的法律」,不得任意變更。主計總處將法定義務支出作為調整對象,已構成違法,此為第一道紅燈。
第二道紅燈來自預算法本身的保障條文。陳指出,《預算法》第五條明訂法定義務支出不得擅動,任何削減行為,無異於違反既定法律程序。
第三紅燈則來自於今年3月甫修正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其中第30條第3款明文規定,地方一般性補助款不得低於前一年度規模。
陳國樑表示,113年度(年)補助款總額為約2,300億元,今年原本編列為2,501億元,但若刪除其中的636億元,則僅剩約1,865億元,已明顯低於前一年,形同違法。
也就是說,如今主計總處跟行政院提的三方案,從一開始就已明確違法,因為不管是國債利息或者地方一般性補助款,皆屬法定義務支出,連立法院也無權刪除,行政院選擇任何一個方案都有其法律爭議。
公文竟留了一手?學者直言:主計處「不是普通的壞」
但主計總處身為精算單位,怎會不清楚財政相關法律規定?陳國樑也對此感到深度質疑。
他懷疑,這樣明目張膽違法,是否是意圖引發政治效應、逼立法院提出不信任案,好重新洗牌國會,「不然怎麼敢如此明目張膽的違法?」
陳國樑更進一步揭露,雖然主計總處對外宣稱刪減補助款,但實際上4月發給地方的公文卻「留了一手」。
他表示,主計總處將原先已核定的補助款,改列為「未核定」,總額仍維持在2,501億元,僅是將5月到12月的部分款項以「未核定」名義懸置。
「這就是老道的公務員手法,不是普通的壞,是很可惡的壞」陳語重心長地說道,導致現在要依法追責也有困難。
同時,對於行政院未考慮從「計畫性補助款」調整支出,反而選擇觸碰法定義務支出,陳直言不能理解。
他指出,中央政府一年約有2,000多億元的計畫性補助款,不具強制法定義務,理應作為優先調整項目,甚至可透過追加預算、再向立法院爭取,但不應觸碰不能動的底線。
不論是公債利息或一般性補助款都不是可以動的錢,陳再次強調,公務人員違法應該直接移送監察院,主計長昨日備詢遭立委砲轟稱「主計長是會有責任的」,也是這個意思,「這三個方案都是錯的」,他於訪談中一再重複道。
刪國債利息也不可行!除本就違法外,違約確有可能
針對財政部對於刪減國債利息方案示警,若遭刪減,最快5月份會導致國債違約,恐導致台灣國債信評遭到降評。
陳國樑認為,雖然財政部近年確有一些小錯誤,但若質疑其無法準確預估公債利息支出,實在言過其實。
國債的期程、利率與到期金額都有完整資料,何時發新債、何時回贖,都是可以精算的,「沒有人比國庫署更清楚狀況」。陳國樑表示,因此若財政部說,刪減國債利息就可能導致違約、到期債務無法回贖,的確是其可能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