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歡迎敵意併購 金管會首度表態:希望市場是森林 不是非洲大草原

金融

「金金併」出現重大變革,金管會今(10)日預告金控公司投資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銀行局局長童政彰提出重大宣示,金管會支持合意併購,若採非合意方式、且主要股東也不支持,「這種案件我們不會去支持!」

2024年台新金與中信金分別以「合意」與「非合意」同步搶新光金,成為台灣併購史的頭一樁,雖然當時金管會不同意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但金管會也被質疑法規並不明確,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先前已承諾,會推動讓法規明確化。

不希望市場成為非洲大草原,金管會定調以「合意併購」為優先 

金管會今(10)日預告「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與「商業銀行轉投資應遵守事項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由金管會銀行局局長童政彰親自說明此次修法的主要重點,童政彰指出,未來金管會對於金融機構整併的態度,傾向以合意基礎作為主要考量。

童政彰進一步說,金融機構是受到政府高度監理,必須確保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與穩定經營,實務上不應該允許發生敵意併購的情況出現,因此未來會以適用法律、主要股東意向作為區分,如果採非合意方式、且主要股東也不支持,「這種案件我們不會去支持!」

媒體詢問,這個宣示是否告訴大家,金管會支持合意併購?童政彰回答「是」;是否不支持敵意併購?童政彰以「森林保護者」形容,「我們希望看到市場是森林,綠意蓬勃,而不是叢林、更不是非洲大草原,如此才能確保市場穩定健全發展。」

對於發起非合意併購的金控,若無法取得主要股東的合意,金管會將「原則不支持」。(圖片來源/金管會提供)

首次投資至少達25%且全現金,投資方必須出具可行性證明

根據這次「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與「商業銀行轉投資應遵守事項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最主要規定,金控投資金控、銀行、保險、證券時的首次投資必須達到25%門檻且必須全現金,達到25%之後才能採取換股方式。

童政彰說,「試水溫都被水溫燙到手,想要併購就一次拿出25%的現金來!」

另外,投資方必須出具可行性證明,也就是投資方要取得被投資方董事會未反對決議或出具可完成過半股權或董事會席次的證明文件;除此之外,放寬申請投資時雙重槓桿比率(DLR)可逾125%,給予金融機構籌措資金的彈性,不過,需提出具體明確的增資內容及時程規畫,並承諾完成投資後1年內調整到符合法定比率。

另外,也引入審計委員會與獨立專家意見,同時規定在金管會尚未核准同意前重大訊息不可揭露,且案件經過金管會否准,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整體而言,童政彰說,金融機構若想要提出併購都要拿出「三心二意」,在財務承諾、業務穩定及條件都要讓主管機關有信心、讓社會大眾放心、還有對員工的同理心;二意指的是雙方應「合議」且投資方要釋出最大「誠意」。

金管會表示,此次修正草案將會進行60天的預告期,蒐集各界的意見,預計將在第3季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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