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印解除!世銀12年後解禁核電融資 歐盟擬砸8.2兆、菲律賓立法追趕核能

能源議題

面對全球能源轉型與減碳壓力,核能正逐步重返各國能源政策核心。世界銀行上周宣布,解除自2013年以來對發展中國家核能專案的融資禁令,並計畫與國際原子能總署合作重新投入核能發展。

此外,歐盟方面則預估將投資高達2,410億歐元,推動核電建設與延役工程,並啟動新電力購售協議試辦計畫,吸引民間資金。

東南亞也有新進展,菲律賓國會通過首部核能安全法案,預計於2032年啟用首座核電廠。從國際金融機構到開發中國家,各方動作顯示,核能正以新技術與更嚴格監管標準,成為潔淨能源選項之一,重新進入政策視野。

世銀解除封印,解除12年核電融資禁令

世界銀行以低利率向各國提供貸款,幫各國建造從防洪堤到鐵路等各種設施,但於2013年時決定停止資助核電計畫;接者在2017年,宣布將從2019年開始停止資助上游石油和天然氣項目,但仍會考慮在最貧窮國家開展天然氣項目。

根據外媒報導,世界銀行行長彭安傑(Ajay Banga)表示,董事會已同意解除長期以來對發展中國家核能項目提供融資的禁令,以滿足日益增長的電力需求,他在致員工信中提到,將透過與聯合國監管機構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攜手,「重新進入核能領域」。

另外,世銀也計畫協助開發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讓這項科技能隨著時間成為更多國家的可用選項。不過,針對是否資助天然氣開發,以及在何種情況下進行投資,董事會尚未達成共識。

彭安傑於備忘錄中指出,至2035年,發展中國家的電力需求預計將增加逾一倍,這將需要在發電、電網與儲能等領域投入每年6,300億美元的資金,是目前2,800億美元的一倍以上。

菲律賓通過核能法案,預計2032年啟用首座商轉核電廠

近期不僅世銀鬆綁核能禁令,歐盟與東南亞對核能的態度也逐步轉變。

菲律賓眾、參議兩院近期通過《菲律賓國家核能安全法案》(Philippine National Nuclear Energy Safety Act),等總統簽署後即正式成為法律,成為菲律賓安全、和平使用核能提供法律框架。

其實該法案已在菲律賓國會討論20年之久,去年11月在眾議院通過,今年6月再獲參議院三讀批准。

其中,法規規定成立獨立機構「菲律賓原子能管制署」(PhilATOM),監管民用核能的安全應用,將依照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的嚴格規定,按部就班興建核能發電廠。

目前菲律賓尚無商轉核電廠,發電主要依賴化石燃料,其中燃煤占比達6成。為因應減碳趨勢,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 Jr.)曾誓言將核能納入國家能源結構。
根據菲律賓能源計畫,預計於2032年建成並啟用首座核能電廠,裝置容量達1,200千瓩(MW),並進一步於2050年將核能裝置容量提升至4,800千瓩,同時不排除重啟前總統老馬可仕時期建造的核電廠,以提高乾淨能源比重。

歐盟預計再投資8.2兆擴大核電建設

核能約占電力生產24%的歐盟,則計畫於2050年將核電規模從目前的 98 GW (吉瓦)擴大至109 GW。

根據路透社報導,歐盟執委會表示,該擴建計畫將需要2,410億歐元(約8.2兆新台幣)投資,其中2,050億歐元用於新核電廠建設,360億歐元則用於延長現有核電機組壽命,投資來源預期涵蓋公私部門。

不過,因為歐洲近期的核能計畫常常超支且延宕,執委會指出,須有更多的金融工具來吸引因風險與高昂前期成本而卻步的民間投資者。

草案指出,若新建計畫延後五年,整體至2050年的總投資成本將額外增加450億歐元,執委會認為,結合多元融資來源並輔以降低風險的工具,可能為一種可行的解方。

歐盟內部長期對是否推動核能以達成減碳目標存在歧見。分歧主要在於法國高度依賴核電作為主要電力來源,而德國則在前政府時期採取反核立場。因此,歐盟能源政策向來較少針對核能提出專屬獎勵或設立目標,亦未以歐盟預算支持新核電廠建設。

不過,此次草案中指出,執委會與歐洲投資銀行將啟動一項5億歐元的電力購售協議(PPA)試辦計畫,核能項目將具備申請資格。
路透社指出,目前歐盟27個成員國中,有12國擁有核能機組,其中法國數量最多。斯洛伐克與匈牙利有新機組正在建造中,波蘭等國則計劃興建首座核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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