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動車廠比亞迪(BYD)在全球電動車市場攻城掠地,最近準備透過第三地,挾低價競爭進入台灣。2024年比亞迪在全球銷售427萬輛電動車,超越通用(GM),福特(Ford)以及本田(Honda)等傳統車廠,成為全球第五大車廠。
據報載,比亞迪已與港商太古汽車簽訂MOU,由太古擔任比亞迪台灣總代理。太古汽車委託律師事務所進行相關法令研究,認為目前台灣只禁止從中國整車進口,對來台組裝有國產化比率的規定,並未限制海外生產的中國電動車輸到台灣。
比亞迪透過第三地洗產地,綠色科技貿易戰已開打
經濟部認為:比亞迪若透過第三地轉運,此舉可能構成「洗產地」問題,他們會從監測進口數量並從重處分違規行為。綜合相關部會意見,政府目前的態度是「如果台灣馬路上都是中國製造汽車,那還能看嗎﹖」其實,比亞迪電動車輸到台灣的問題不在「能不能看」,而在它對台灣綠色科技(green technology)產業發展以及工作機會所產生的衝擊。
主要國家與中國對綠色科技的貿易戰早已開打。舉例說,美國、歐盟擔心中國綠色科技產品到處削價出口,一旦取得綠色科技產業的全球主導地位,讓對付氣候變遷的重要工具掌握在中國手中,後果堪慮,遂研議對中國生產的綠色科技產品,諸如:太陽光電裝置,風力發電設備,電動車以及電池等,進口設限。
這些國家媒體與政治人物多認為國內產能過剩(overcapacity)是中國產品削價出口的根源。一國國內財貨需求(即國內投資與民間消費扣除進口)低於該國所能生產的數量,就會出現國內產能過剩,大量削價出口導致中國製造業出口占全球製造業出口比重由2008年12%快速上升到2022年的22%,不到十年幾乎倍增。
中國削價出口競爭,產業迅速擴張
事實上,大部分中國產業發展以及國內投資計畫皆由中央政府主導,各級政府為達成目標易重複投資使得產能過剩成為必然。舉例說,積極擴張海權的目標下,中國近年大力扶植造船產業,誓言打造全球最大的造船業,所採取的產業政策不外乎各級政府生產成本補貼、投資補貼以及其他協助進入產業的補貼,中國造船產能當然在短期內迅速擴張,產能過剩的結果只有向外削價搶單。
更令我們擔心的是:中國不只藉削價出口競爭解決產能過剩問題,更有計畫的藉產能擴張進行全球策略性掠奪。中國近年大幅擴充綠色產業的產能,導致太陽光電板價格滑落80%,離岸風機裝置價格下跌73%以及相關電動車電池價格下跌80%。低價出口恐迫使其他國家相關產業退出市場,讓中國取得主導地位,進一步操控全球綠色產業的發展。
反對這些國家對中國綠色科技產品進口設限的專家學者,則認為不管中國是否利用產能過剩對世界各國進行策略性掠奪,這些綠色科技產品出口仍有助於世界各國對抗日益嚴重的氣候變遷,因此這些產品的使用具有全球性正面外部效果(positive externality),各國政府不應設限,反應鼓勵。此外,中國政府政策性補貼綠色科技發展,大量生產所累積的經驗,亦有助於跨國技術擴散加速全球綠色轉型,所有國家因此享受到好處。
完全支配經濟體系的社會規劃,將產生外部效果
何謂全球性外部效果﹖假設一個經濟體系存在虛擬的社會規劃者(social planner或稱中央規畫者),他對整個經濟體系資源使用有完全支配權,對這個社會所有成員的偏好,生產技術條件亦瞭若指掌,然後,依整個社會的偏好、生產技術規畫出最適的社會資源配置。
由於社會規劃者可以完全支配經濟體系所有資源的運用,無需透過市場機制決定資源配置。由市場機制所產生的資源配置若和社會規劃者決定的資源配置一致,表示市場機能亦可將社會資源做最有效率(最適)的配置。此時,市場經濟運作不會產生外部效果,無需政府利用政策來導正經濟活動的外部效果。
社會規劃者因瞭解生產與消費行為對整體經濟的影響,決定資源配置時,自然會考慮個別生產與消費行為對所有第三者可能的影響管道。在市場經濟體系中,個別生產者或消費者的行為若出現非有意的附帶後果,對其他經濟個體有所影響。由於這些非有意的附帶後果不會顯現在市場價格上,個別生產者或消費者就無法透過市場價格瞭解他們的生產、消費行為對其他經濟個體的影響,就會忽略這些影響。此時社會規劃者的最適資源配置與市場機制所決定的資源配置不會相同,就出現外部效果。
解決外部效果的問題,可藉由政策或雙方協議讓市場機能決定的資源配置與社會規劃者的最適資源配置一致。舉例說,在有正外部效果情況下可以透過補貼,讓生產者提高生產數量;在有負外部效果時,透過政府直接數量管制或課稅讓生產數量減少;或重新規劃市場結構以導正這些外部效果。
削價出口可能提高產品需求,但不會增加正面的外部效果
至於探討全球性外部效果,需將一個經濟體擴充到包含A,B兩個經濟體的「全球」體系。此時,社會規劃者在規劃「全球」體系的最適資源配置需考量這兩個經濟體偏好與生產技術的差異,假設A經濟體無綠色科技生產技術,而B則有此項生產技術。只要市場機制決定的A,B兩經濟體資源配置與社會規劃者相同,就無所謂全球性外部效果,B經濟體可透過出口供應A經濟體所需的綠色科技產品。所以,出口這些產品不是出現全球性外部效果的原因。
同理,A,B兩經濟體即使都擁有綠色生產技術,只要市場機制所決定的資源配置和社會規劃者相同,亦無全球性外部效果。兩個經濟體同時生產綠色科技產品,不會因出口,就會出現全球性外部效果。中國削價出口競爭當然會刺激其他國家對這些產品的需求,但也不表示中國出口這些產品具有全球正面外部效應。
中國策略性掠奪將摧毀其他國家相關產業
削價出口競爭是中國策略性掠奪一環,導致綠色科技產品價格崩跌,讓人誤以為這些產品的生產與消費有全球性外部效果,中國政府基於全球福祉給予補貼! 殊不知此舉對其他國家工作機會、產業發展造成極大傷害。各國政經體制,發展方向與階段以及立國價值理念差異很大,才是反對中國綠色科技產品削價出口競爭的理由。
中國削價出口掠奪國際市場策略一旦成功,將摧毀其他國家相關產業,而策略性掠奪不限於綠色科技產業,舉例說,當中國鋼鐵業國內需求因房地產市場低迷而減少時,選擇削價出口到先進國家、拉丁美洲與東協國家,讓中國鋼鐵生產得以繼續維持高產能利用率,也迫使這些國家啟動反傾銷調查,課徵關稅,我國鋼鐵業亦是中國鋼鐵傾銷的受害者。
八O年代初期,歐美先進國家曾期待中國經濟開放後,能走向政治自由體制,如此雙方政經體制與核心立國價值理念的差異就有可能縮小,遂鼓勵企業與個人投資中國,協助中國發展經濟並藉此深化雙方經濟相互依賴的關係。
中國在開放初期曾提出「和平崛起」的承諾。這項承諾的實踐,應建立在友善對等與相互尊重的基礎上,而核心立國價值理念更是中國融入國際社會的關鍵。西方自由民主國家後來發現中國不會是價值理念相近的國家,導致這些國家在使用中國商品或對中國投資開始有所顧忌。
中國崛起後,開始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經濟霸權
中國崛起後,未如西方自由民主國家期待的政經體制路徑發展,只是利用九O年代興起的全球化浪潮建立新的經濟霸權。從歷史發展經驗來看,一個企圖建立經濟霸權的國家,除了要有足夠的軍事力量外,還要建構有別於現有霸權的核心立國價值理念以及符合自身利益的國際經濟運作規則與秩序,中國亦然。
2010年中國國內生產毛額(GDP)規模超越日本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後,中國開始結合軍事擴張以及一帶一路,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經濟霸權,一方面追求科技創新,發展自主技術,利用技術合作,強制外國合作廠商技術移轉,建立獨立的供應鏈以免受制於人,加強管制中國國內關鍵原物料出口,並採取貿易保護政策、發展進口替代產業,維持必要的經貿自主;另一方面,積極投資先進國家竊取先進技術,藉海外投資控制原物料來源,讓其他國家在關鍵零組件或原料取得上依賴中國,累積中國談判與勒索的籌碼。
限制中國電動車進口攸關國家經濟安全
限制中國比亞迪電動車進入台灣,應從中國策略性掠奪對台灣經濟與安全的衝擊來思考,而非只是解決「能看嗎?」的面子問題。武漢肺炎疫情結束後,不少國家開始體認到外在且不可控制變數對國內經濟運作衝擊的嚴重性。過去只重視提升資源配置效率的經濟政策受到質疑,各國政府在經濟政策制定過程中加入國家安全的考量。於是經濟效率與國家安全整合形成「國家經濟安全」的概念。台灣如何在國際政經情勢激烈變動中建立生存與發展所需的經貿自主與科技優勢,進而提高國家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才是我們發展戰略追求的目標。
商品進行必要的管制,以避免敏感產品出口到敵對國家
一個有效限制中國電動車進口的作法是建立跨部會的國際貿易審議機制,從「國家經濟安全」的角度,審查台灣敏感產品是否出口到敵對國家,避免個別廠商的出口行為,違反自由民主國家限制出口的規範,更應從嚴管制敵對國家的產品進入台灣。至於敵對國家的名單則由這個機制定期檢討公布,以彰顯做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有權基於國家整體發展的考量,對商品進出口做必要的管制,而不是再拘泥於這些管制措施是否違反「自由貿易」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