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中研院士王平:勞力所得少課 「坐享其成」的應多課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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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改組人事異動已經大致底定,財政部長許虞哲將繼續留任,以延續推動林全任內重要的稅改工程。同時,這其實也可以反過來解讀為,在相關人事紛擾告一段落之下,主戰場將全面拉回稅改方案的本身,包括股利所得課稅新制甲、乙案等議題,都將在立院會期內持續延燒。

2014年中研院士集體發聲,提出稅制改革

林全的專業本為財稅,又曾擔任過主計長、財政部長,稅制改革自然是他的強項。然而,事實上與其說林全主導了此次稅改,倒不如說台灣長期稅制不健全,在多方醞釀之下自然而然有了這次的改革。其中,國家最高學術研究機構中研院經過近一年之研究,於2014年首度對外發表的《賦稅改革政策建議書》更是極大推力。

尤其時任小英教育基金會執行長的林全是研議專家小組的成員之一,這本高達上百頁的建議書想當然爾在稅改中扮演一定角色。

而當時研究計畫的召集人、中研院院士,同時也是美國聖路易華盛頓大學講座教授王平,針對此次稅改議題接受《信傳媒》採訪時表示,大方向來看都是正確的,但唯二兩個正好也是目前爭議最大的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和企業未分配盈餘課稅恐怕還需要再改進。

王平指出,取消兩稅合一是正確的做法,新的國際趨勢強調個人的綜所稅和公司營所稅應該要分離,個人和公司法人都有享受權利,當然也一定要負擔納稅義務,這並沒有所謂重複課稅的問題,簡單來說就是「使用者付費」的概念。

新制對資本利得者有利,對薪資所得者沒好處

然而,針對廢除兩稅合一下所採取的股利所得課稅新制甲、乙兩個方案,王平坦言,「如果你說五十步和百步之間,至少還能稍微分辨誰跑得比較前面,但這兩個方案根本都是倒退百步,嚴格來說,這兩個方案都不太好,我沒有辦法去做選擇。」

他強調,在談該如何調整才是最適合之前,大家應該要知道,真正的「有錢人」並非全部是那些綜所稅適用最高級距的人,這些人往往可能只是擁有高技術、高能力的薪資所得者,有錢的人其實是所謂的地主、企業家,坦白來說,「課稅最簡單的原則,就是若是自己勞力所得的,就課少一點;若是坐享其成的,就應該要多課一些。」

因此若以目前的甲、乙兩方案來看,對大股東最有利的是單一稅率是26%,和薪資所得的40%中間還有14%的差距。王平認為,這對於付出勞力的人不僅不公平,也不具有租稅制度的效率原則,明顯讓所謂的有錢人可以享受到更多稅賦的減免,也等於變相鼓勵「坐享其成」的人繼續享受利得。

此外,根據建議書舉例,若採定率扣抵法,台灣最富有的10%家戶平均股利所得,是全國其他90%家戶平均股利所得的17.7倍,換算下來最富有的1%家戶的免稅扣抵額度甚至可能會是全國平均的百倍,非常不利所得分配。

王平建議,其實最簡單也最公平的方式,就是將「股利所得」和「利息所得」免稅額度合併計算,因為當公司發放股利下去,領到股利的人就像是「儲蓄」,不管是股票還是公債的收入,都跟儲蓄生成的利息沒有太大差異,在這樣的原則之下,把目前的儲蓄特別扣除額27萬和定額股利所得扣抵額合併,再去計算總共可以扣除多少,這是最公平的方法,等於全國約9成的家戶都不會受影響。

稅制改革要更全面性的考量,非挖東牆補西牆

至於另外一點,王平認為需要更細緻處理的就是企業未分配盈餘稅從10%降到5%。他指出,企業未分配盈餘課稅有優點、也有缺點,優點是它確實有強制的效果,鼓勵公司不要有太多超額保留盈餘,能夠多發股利給員工;缺點則是像台積電這類公司,薪水、股利都已經發放很多,保留盈餘是為了未來投資所用,這時候課它太多稅的確不對。

但他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也不難,只要給予高利潤、有效率的公司比較高的投資扣抵,對於將盈餘一直拿去買土地、炒地皮的公司,就不給予投資扣抵,其實就沒有未分配盈餘課稅到底要不要降的問題。

王平表示,以美國來說,企業的未分配盈餘稅還比營所稅高約5%,因此到底要不要課稅?該提高稅率或是降低稅率?這部分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然而令人匪夷所的是,5%這個數字看起來像是憑空冒出,沒有經過仔細計算,「精確度讓人不能信賴,也缺乏對稅制的全面考量。」

整體來說,王平對於此次稅改的整體方向給予高度肯定。但他仍多次強調,稅改的重要精神,就是讓坐吃山空、不勞而獲的財富多課一點稅。「不管是股票也好,土地、房屋也好,還有就是資本利得稅一定要課,期待之後能有人有這個雄心壯志去提出改革,畢竟抗議的人恐怕不少,」王平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