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證人胡方瓊高喊絕對合法 黃國昌批檢察官大型翻車現場

政治

台北地方法院今(8)日繼續開庭審理京華城案,傳喚時任台北市都委會技正胡方瓊作證,同時提訊在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胡方瓊不但質疑檢察官筆錄根本不是她回答的意思,更高喊絕對合法,讓柯聽了也忍不住紅了眼眶。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則是質疑,證人再度重重打臉檢察官,是檢察官大型翻車現場。

台北地方法院續審京華城案,傳喚台北市都委會時任技正胡方瓊作證,北檢將胡列為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案的證人,北檢向法官聲請傳喚她到法院。

黃國昌在聽庭後表示,檢方傳來證人再度重重打臉檢察官,沒有法庭直播真的很可惜,可以感受證人的氣憤 ,讓他看得瞠目結舌,胡方瓊講的重點是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計畫法是出申請是他的權利,合不合理要都委會審議。

「但是證人指控證詞未忠實記在筆錄中,已經很誇張。」黃國昌稱,結果廉政官在當初詢問時催她,大姐筆錄不是公文,不用這樣一個字一個字改的。但是在廉政官和檢察官詢問下,從上午9點問到晚上8點多,胡也表示非常累,沒有體力好好去檢查筆錄,但是沒有人理她。

胡稱邵琇珮嚴格和守法,陳述合法未被記錄在筆錄

「這是檢調在那裡受的訓練?證人一再說明聽不懂你的問題,還是按照自己的意思記在筆錄。」黃國昌強調,更誇張的是別人line討論內容,與證人無關,卻被塞入筆錄變成證人的意思。

法院在進行過程中,胡也強調,當初詢問時檢方出示都委會同仁的line對話,當時自己只是唸出別人傳送的Line內容,可能有人在評論邵琇珮,卻被檢察官寫成是她指控邵琇珮的內容。

黃國昌表示,別人line討論內容,與證人無關,卻被塞入筆錄變成證人的意思,胡在開庭時更說明,筆錄根本不是她回答的意思。

此外,胡方瓊當更強調,就她了解,邵琇珮是一個嚴格和守法的人,不會做違法的事情,不是這樣的長官,都是合法推進這個案子,而這樣的陳述完全沒有被記錄在筆錄裡面。

檢察官越問越尷尬審判長救援,民眾黨質疑一條龍羅織罪名

黃國昌質疑,沒想到此時審判長竟然跳出來打斷並稱,妳不適合做這樣的評論,「審判長竟跳出來救援,和檢察官是同一隊的嗎?」如果他是審判長,會非常關心當初是否有不正訊問、疲勞訊問,而非打斷證人的話 ,說妳不適合評論。

黃國昌進一步指出,結果檢察官越問越尷尬,尷尬到審判長要救援,今天唯一被揭露的國家機密,竟然是檢察官這樣在問話,太離譜了。

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也稱, 胡方瓊表達筆錄原本很多不是她要表達的意思,她感到非常氣憤和無奈,也不知道證人可以主張不知道可以不回答,檢方反覆詢問她真的不知道,也回答了一個不知道的答案,讓她感到很後悔。

民眾黨強調,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都委會審議結果,卻透過市議會調查小組,擾亂分化市府同仁後,再由檢察官接棒訊問,讓公務員在那樣的情境下,被迫講出非他們原意的內容,這就是一條龍的羅織罪名,這離譜的辦案過程,竟出現在2025年的台灣,真的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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