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偽造、變造車牌的違規行為近年來急速增加,嚴重衝擊交通秩序與公共安全,立法院於今年5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修正案,新制將於明(15)日正式上路。
此次修法針對拼裝車輛、未懸掛或不當懸掛牌照、偽(變)造車牌等違規情形全面加重罰則,其中使用偽造、變造車牌者將面臨最高新台幣7萬2000元重罰,且在特定情況下,違規車輛將直接遭到沒入與銷毀。
根據交通部統計,2019年至2023年間,每年偽造車牌案件約為171件,但在2024年激增至逾千件,成長幅度高達五倍以上。其中,有八成違規車輛原本已遭吊扣、吊銷或報廢,另有近兩成涉及治安犯罪,顯示造假車牌問題已從交通管理議題擴散至公共安全層面,立法機關因此大動作修法遏止亂象。
違規使用車牌?六大情形將重罰並移置車輛
新法實施後,針對車牌懸掛與使用上的六大違規態樣,主管機關將祭出最高3萬6000元罰鍰,並於現場實施車輛移置保管。
六項違規行為包括:未領牌照即上路行駛、牌照吊扣期間仍上路、已領牌卻未懸掛或未依規定位置懸掛、報廢登記車輛上路、吊銷或註銷車輛繼續行駛,以及車牌遺失後未補辦仍繼續行駛。
另外,針對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牌上路、或車輛已領用牌證卻變更原登檢規格、不符原用途使用者,也將處以3600元至3萬6000元的罰鍰,並執行車輛移置保管處分。
這些規定目的在於阻斷非法車輛「以假亂真」的流通與使用鏈條,強化道路管理秩序。
偽變造車牌最重罰7.2萬,冒用他人車牌恐遭沒入銷毀
修法重點之一,是針對偽造、變造及矇領車牌等「惡性較高」的違規行為大幅提高處罰門檻。依新制規定,凡使用偽造、變造或以不當方式取得車牌者,最高將處7萬2000元罰鍰,是其他違規行為罰額的兩倍,並立即移置保管該車輛。
更值得注意的是,若違規情節嚴重,將直接啟動車輛沒入與銷毀機制。具體條件包括:冒用他人車牌、使用假車牌肇事致人員死傷,或在10年內再次違反相關規定等3種情形,主管機關得不經補救程序直接沒入違規車輛。這項「加重沒入」制度意在打擊有心人士反覆造假、製造非法車輛上路的漏洞。
新法同時納入了更細緻的處罰情形,例如車輛若已使用偽(變)造車牌,即使只是停放在路邊,未依規定懸掛牌照,也會被納入處罰範圍,避免有車主以為「未行駛就不算違規」。
新增駕駛人連帶處罰,知情仍駕車也吃罰3萬6
以往違規處罰僅針對車主,但此次修法也導入「駕駛人併罰」制度。
若駕駛人明知車輛所掛牌照有問題(例如假牌、報廢牌、吊銷牌),卻仍駕駛上路,將被處以3萬6000元罰鍰,與車主一同受罰。旨在遏止部分車主利用人頭駕駛規避責任,並加強駕駛人對車輛合法性的警覺義務。
交通部表示,新法上路後,警方在執法現場將同步檢視車牌真偽與懸掛狀況,必要時調閱監視器或進行查驗程序,防堵偽牌車輛上路趴趴走。若民眾發現自己的牌照遭冒用,也應主動通報警方查處。
新法規即將上路,交通主管機關提醒,無論是有意或無意違反車牌規定,都可能面臨高額罰鍰與車輛遭扣處分,甚至導致刑事責任,切勿心存僥倖。
民眾若發現車輛牌照遺失或損毀,應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補發;若購車或借車使用他人車輛,也務必確認牌照狀況與車輛是否屬合法可行駛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