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好心肝「偷」打AZ疫苗被重罰200萬 法院判北市府開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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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大翻盤,台北市政府在2021年6月指控「好心肝診所」共提供 1113 人接種AZ疫苗,且多非一到三類人員,甚至被傳出替非醫護人員如特權、藝人先打疫苗爭議事件,俗稱「偷打」疫苗,被北市府重罰200萬、取消合約診所資格,北市府還開記者會說明過,沒想到,8月14日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是好心肝勝訴,免罰。

四年前設偷打AZ疫苗,被北市府罰200萬元

2021年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遇到武漢肺炎(COVID-19)肆虐,根據當時台北市副黃珊珊表示,好心肝診所依據「0602專案」向市府提出要求,為院內約101名醫護人員施打疫苗,前後獲得市府衛生局再提供100瓶,總共115瓶。

沒想到卻爆發爭議的「偷打」疫苗事件,遭檢舉替許多非一到三類人員、藝人、特權階級優先打AZ疫苗事件。2021年6月9日市府派人稽查,當時查出共打了1113人,黃珊珊強調,施打對象大半不符合一到三類醫事人員,予以重罰,並將市府衛生局相關人員,移送政風處查辦。

2021年6月18日,北市府依據所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第1項,重罰好心肝診所200萬、取消合約診所資格。事後好心肝診所決定上訴,打行政訴訟,去年7月4日,好心肝診所敗訴,不服而上訴,這次,變成台北市政府敗訴。

在好心肝不符合資格卻施打AZ者,共541人

回顧當時市政府劑者會有媒體提問,好心肝診所負責人許金川與台北市長柯文哲是師徒關係,診所才能獲得100瓶疫苗(約可施打1000人),柯文哲的回應是:「直接認錯就好了,我們(台北市)管控上有問題。」

根據最高行政法院在8月14日的113年度上字第494號判決書中的記載,所謂真正不符合一到三類人員資格,又打了疫苗的共541人。被台北市政府罰200萬元,卻可以不用繳了。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對診所裁罰200萬元的行政處分與訴願決定都被最高行政法院撤銷,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需負擔第一審與上訴審的訴訟費用。

法律公告程序有瑕疵,認為「接種計畫」不具法律效力

關鍵的原因是,法院認為當時指揮中心雖有防疫指揮權,但並非傳染病防治法的中央主管機關(即衛福部),因此其發布的接種計畫不具法律效力。為什麼不具法律效力呢?因為公告的過程有瑕疵。

判決書中寫道,指揮中心僅以記者會、網站公告等方式發布,不符「法規命令」的發布程序(例如刊登政府公報)法定程序。因此,好心肝診所雖未依接種計畫執行,但不構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第1項,裁罰無法律依據,判好心肝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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