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23日公布我國今年首例本土副傷寒確定病例,為北部20多歲外國籍男性,今年6月下旬至8月上旬有印度旅遊史,8月上旬入境後曾居住於中部,截至9月22日止,副傷寒確定病例累計1例本土病例。
疾管署防疫醫師林詠青表示,個案於8月26日出現發燒、腹瀉、頭痛等症狀,9月1日就醫後住院治療並採檢送驗,9月10日檢出副傷寒桿菌確診,目前已康復出院。疾管署指出,衛生單位已啟動相關防治措施,針對個案進行更詳細飲食等暴露史之調查,3名同住接觸者皆無疑似症狀,並已採集糞便檢體送驗,3人皆檢驗為陰性。
依疾管署統計資料顯示,2021至2025年本土累積病例數分別為1、6、26、3、1例,境外移入病例數分別為0、0、2、1、0例,其中2023及2024年境外移入病例感染國家分別為印尼、印度及柬埔寨各1例。全球每年報告約216萬例副傷寒病例,其中1.4萬例死亡,多數為兒童;疫情以南亞為最高,占9成以上,其次為東南亞、西非及東亞,病例最多的國家為巴基斯坦、印度、及尼泊爾。
副傷寒常見症狀:持續發燒、腹痛、紅疹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說明,副傷寒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是由副傷寒桿菌引起之腸道傳染病,主要透過食用受病患或帶菌者糞便或尿液污染的食物或飲水而傳播,潛伏期通常為1至10天,可傳染期為1至2週,常見的症狀有持續性發燒、頭痛、不適、厭食、腹痛、腹瀉、相對性心搏過緩或軀幹出現紅疹等。
疾管署資訊也提到,貝類、水果、蔬菜皆可能遭受汙染成為傳染媒介,而帶菌者在處理食物時,也可能會汙染食品。另外,蒼蠅可能散布病菌於食品中,為傳播媒介之一。
而感染傷寒或副傷寒後會出現持續性發燒、頭痛、不適、厭食、腹痛、相對性心律減慢、脾臟腫大、身軀出現紅疹、咳嗽、便秘或腹瀉、淋巴腫大等。傷寒若不治療,可能會造成小腸出血或穿孔;副傷寒之症狀較輕,死亡率也較低。
曾淑慧進一步說明,傷寒可傳染期為感染後1週至恢復期;副傷寒可傳染期通常為1至2週。傷寒患者若未治療,約10%患者之帶菌期可長達3個月,2-5%成為慢性帶菌者;副傷寒患者較少變成慢性帶菌者。

副傷寒的4大治療照護
疾管署呼籲民眾隨時注意飲食及手部清潔,飲用水應煮沸或使用瓶裝水,食物須經過充分加熱煮熟後才可食用,烹調及製備過程亦應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此外,落實良好個人衛生習慣,飯前、便後、處理食物前或更換尿片後,應正確使用肥皂及清水澈底清潔雙手,才能有效防範感染。
曾淑慧也強調,一般人對副傷寒無免疫力,胃酸缺乏者較容易被感染。病癒後具有相當免疫力,但如吃入大量病菌仍會發病;地方性流行區域的學齡前幼童及學童有較高的感染機會。
關於副傷寒的治療照護,疾管署建議:
1. 接觸者:指與通報病例或確定病例在發病日前之3-60天(副傷寒1-10天)曾經共同暴露於可疑感染源(水或食物);或於病患可傳染期間,有被糞口途徑感染風險者。
2. 恢復期帶菌者:傷寒病患發病12個月內,仍有帶菌情形之病患。
3. 慢性帶菌者:不論先前有無傷寒症狀,急性感染超過12個月後仍可於糞便或尿液檢出傷寒桿菌之病患。
4. 無症狀帶菌者:無傷寒症狀,但於糞便或尿液驗出傷寒桿菌之病患。

疾管署提醒,民眾如出現疑似症狀,請儘速就醫並告知飲食史;醫療院所如發現疑似個案,請於24小時內通報。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查詢,或撥打免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