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狗仔風波越演越烈 林楚茵「喊告」質疑資金來源 經濟部著手釐清金流

政治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涉嫌組織狗仔隊風波越演越烈,不只受害人表示可能提告,經濟部亦針對背後資金來源啟動調查,就連黃國昌力推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也連帶遭受質疑,受害人之一、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張景森便疾呼:「立即廢掉這部荒謬的法律。」

黃國昌涉嫌用狗仔發動政爭,受害者籲檢調清查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涉嫌透過吹哨者協會、司法記者、凱思公司組織狗仔隊,對政敵進行跟監偷拍,並於其律師事務所召集會議,再透過合作的網路媒體或藍營民代展開輿論攻勢,形成綿密的政治鬥爭網絡,引發政壇宣然大波。

「我是中華民國立法委員林楚茵,先生為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你佈線跟監在停車場,這完全太離譜了」,受害者之一林楚茵質疑:「背後疑點重重,黃國昌背後資金何來?有沒有中國資金?必須讓檢調查清楚,不排除提告!」

「揭弊爆料抹黑,這幾個是不同層次的事情,如果藉著揭弊的名義,侵犯個人的隱私,進而行抹黑之實,謀取個人的政治利益,我相信這是不應該的啦」,受害者之一、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也說:「現在相關調查都在進行中,我們就等整個真相大白。」

黃國昌回嗆:請問我犯了什麼法?

對於受害人紛紛喊告,黃國昌則回嗆:「請問我犯了什麼法?」並指檢察官已對跟監偷拍的狗仔做出不起訴處分,代表做的根本沒犯法,「你是在告幾點?」

一位不具名律師受訪表示,媒體跟拍與政治跟監在法律上的評價完全不同,之前檢察官對跟監偷拍的狗仔做出不起訴處分,是以為這些狗仔是媒體,但隨著越來越多新事證浮出水面,若重新認定這些狗仔的媒體身份只是煙霧彈,實際上並未具有第四權的獨立性,而是受到政治人物的指揮控制進行政治跟監,那就有可能翻案。

律師黃帝穎本(1)日也指出,依據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新聞自由」保障是新聞採訪者的採訪,但黃國昌指揮狗仔對政敵進行政治跟監,既不是新聞媒體,更不是採訪,根本不配提「新聞自由」。

狗仔隊資金來自中港?經濟部著手釐清金流

對於外界質疑狗仔隊背後資金來源,經濟部投審司表示,根據凱斯公司的工商登記公示資料,目前初步了解並無登記僑外資,但具體狀況須再進一步釐清才能說明。

受害人林楚茵今天表示,黃國昌號稱清流,實際卻搞「黨狗媒一體」,只要他是自掏腰包養狗仔,就恐觸《刑法》、《個資法》、《社維法》;倘若資金來自中資、港資或僑外資,加上若跟監國安人員,更可能踩到《國安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紅線。

受害者張景森喊廢《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黃國昌涉嫌組織狗仔隊一事,令人聯想到其所力推之《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背後是否有利益未迴避之疑慮?被跟拍的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張景森痛斥,原來法案的推手正是狗仔集團,黃國昌等人,結果這部法律如今掛著「公益」的招牌堂而皇之地通過(按:已於今年7月生效施行)。

「從頭到尾,這根本不像是一部純粹保障吹哨者的制度,反倒更像是為狗仔與其相關勢力量身打造的護身符」,張景森抨擊:「難怪社會普遍懷疑,這不是什麼偉大的民主進步,而是狗仔集團成功操縱立法的結果,立法院就這樣淪為幫特定利益開後門的舞台。」

張景森強調,不能為了達成目的而無視手段的正當性,如果為狗仔背書,就等於承認任何侵犯隱私的行為都可以在某些情況下被正當化。「這不只是社會倫理的倒退,更是民主法治的自我瓦解」,他因此疾呼:「立即廢掉這部荒謬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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