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復生澄清100萬非投資 柯文哲轟起訴書是假、濫訴栽贓為真

民眾黨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及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今(23)日開庭,檢方指控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選舉結餘款,「投資」國際電影公司100萬元涉侵占罪,柯則反擊這是整合民眾黨網路資源,卻被惡意曲解成爲個人獲利投資。他並在離開時痛稱「這是文字獄」。

台北地院同時以證人身分傳喚年代集團創辦人邱復生,邱澄清,確實有與柯文哲簽約,價金100萬元,但是這筆錢不是投資,而是柯及民眾黨網路整合規劃,收錢後才開始做企劃書。

檢方與辯護律師攻防焦點,在於這筆100萬元,到底是用於民眾黨發展,還是柯文哲的個人投資?

辯護律師強調,依據邱復生證詞,這是為了民眾黨的發展,並非「投資」和「分紅」,檢方是為了羅織柯入罪才濫訴。

檢方則認定,柯文哲要的是網路事業,雙方才有分潤、抽成的問題,屬營利行為的企劃案,同時使用公益的錢是重要的紀律問題。

為整合三方網路社群,無投資協議書約定

根據邱復生在庭中說法,柯曾與他討論創建一個網路媒體平台,整合柯、民眾黨,以及小草現有的網路資源,發展「數位智慧政黨」,並延用選舉口號「Keep promise」,目標則是打造一個200萬人的社群。

年代集團創辦人邱復生證稱,與柯文哲合作是要整合柯、民眾黨,以及小草三方網路資源,打造「數位智慧政黨」。(圖片來源/民眾黨提供)

這個構想在經過柯文哲認同後,雙方經多次討論細節後簽訂合約,柯委託邱復生協助製作整體企劃書。邱花了6、70萬元,找人寫了3個月。

邱復生也證實,他與柯文哲口頭約定企畫案如賺錢,要抽20%利潤,不過,本來還有第二階段,後來柯就出事了。

柯文哲則強調,這是一項提供專業服務的合作委託,完全沒有一般投資協議書中必須約定出資比例、分紅比例、退股機制,並不是起訴書中所認定的「投資」。

邱復生證稱自己是國民黨,許甫批檢方偷換概念

針對政治獻金結餘款可不可以用來協助民眾黨發展,柯文哲強調,檢方在起訴前只要稍加查詢,就可以知道答案。

由於《鏡週刊》曾大篇幅報導,柯文哲一百萬買媒體「黨政軍退出媒體喊假的」,柯也強調,這證明了過去這些報導,與檢察官的起訴書是假的,濫訴栽贓卻是真的。

「這筆錢用來購買企劃服務,而非買媒體或其他投資行為,跟鏡週刊影射的情節完全不同。」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也表示,所謂柯文哲「100萬買媒體」的抹黑不攻自破,就是一場烏龍爆料。

許甫更指控,檢方亂扣帽子,邱復生證稱自己是國民黨,在大選後與民眾黨已無直接競爭關係,被卻檢方偷換概念為「邱復生說此企劃沒有用在政治目的。」

依據最高行政法院見解,政治獻金為受贈人財產,許甫稱,即便退一步說,就算使用超出限制範圍,依據《政治獻金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只是行政違規,根本不上升到犯罪層次,檢方是「硬套名目」來辦案。

back to top
navbar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