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僧與哲人的激盪 你覺得命運是可以改變的嗎?

書摘

作者簡介

一代高僧 濟群法師
為溈仰宗第十代傳人。現任菩提書院導師、中國社科院特約研究員及多所大學客座教授,出版並發表各類著述、論文兩百餘萬字。

一代哲人 周國平
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當代知名學者、散文家、哲學研究者、作家,是中國研究哲學家尼采的知名學者之一

周:我覺得佛教中「緣」這個概念特別有意思,想聽你講解一下。我的理解是,緣包含兩個方面。一個是因果性,有果必有因,所以緣是有來歷的,應該珍惜。另一個是偶然性,許多因素湊到一起才會發生,這些因素完全可能沒有湊到一起,所以緣又是偶然的,不可執著。

濟:佛教講到「緣」,通常是和「因」在一起,所謂因緣和合。也就是說,任何事物都是條件決定存在,而不是自己決定自己的存在。這些條件又會有親疏之別,即主要條件和次要條件。其中,因是主要條件,緣是次要條件。就像耕種,種子是因,而土壤、陽光、水分就是緣。

因緣和合,由因感果

周:業和因緣是什麼關係?

濟:業就是因,有合適的緣,就會產生結果。從因到果,因是主導性的,緣是由因感果的輔助條件。佛法認為,在我們的生命走向中,業決定一切。業包括身體、語言和心理三個方面,即身口意三業。其中,身體和語言的行為根源在於心理。如果沒有心理的作用,我們是沒法說什麼做什麼的。由身、口、意形成的力量,就是業力,又叫業因。相應條件具備時,業力就能產生結果。

周:那麼,「緣」起的是什麼作用?

濟:在命運發展過程中,除了因這個主要條件,還需要緣的成就。就像種子,必須有土壤和陽光雨露才能生根發芽。因和緣同時具足,才能產生相應結果。佛法認為,「業」形成後不會自己消失,但通過懺悔可以使重業變輕,乃至不產生結果。我們的身、口、意三業時時都在種下新的業因,影響命運走向。其中,心念本身就是意業,同時還會影響我們的身業和語業,即行為和語言。所以,它是主導命運的關鍵所在。

周:因和緣,主要條件和輔助條件,它們組合到一起是必然的嗎?

濟:緣起就說明,一切不是由造物主決定的,也不是偶然的。

周:緣起和偶然的區別是什麼?

濟:偶然就是沒有因果觀念,一切的出現和消失都毫無規律。而緣起是說明條件決定一切,沒有不依賴條件的存在。哲學往往強調第一因,強調世界由某個基本元素組成,如原子、極微等等,這是不依賴條件而獨立存在的。但從佛法角度來說,並不存在獨存的實體,一切都是條件的組合,是緣起的。

周:西方哲學中有一個難題,就是必然性和自由意志的問題。十七、十八世紀歐洲有一派「機械決定論」,認為任何一個現象的發生都是有原因的,而這些原因又是之前一系列原因的結果。你剛才說,因和果之間有緣作為條件,他們就會說,條件也是因,而這些條件之所以具備,本身也是有原因的。總之,某個結果的產生,可以追溯到一個複雜的因果關係網,從而證明了它的必然性。比如說,一個人的性格、品德、行為,他之所以成為今天這樣一個人,通過對一系列因果關係的分析,我們能夠證明這是必然的,他自己是完全不能支配的。

濟:印度也有類似的宿命論,認為命運已經決定,不可改變。而佛法是緣起論,承認命運由因感果,有一定的規律可循,但同時也認為,可以通過努力改變命運,其結果不是一成不變的。佛法所說的懺悔法門,就是用來對治的有效方法。你雖然做了將帶來不良結果的行為,但內心還有另一種力量可以動搖它,就像用炮彈去轟炸一樣。比如你傷害他人之後,本來會造成雙方敵對甚至冤冤相報的結果,但你真誠地向對方道歉並盡力彌補,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原有結果。至於改變到什麼程度,也是由各種條件決定的。

因上努力,果上隨緣

周:關於心念的問題,機械決定論者就會說:為什麼這個人有這樣的心念,那個人有那樣的心念?也是有原因的,比如這個人遇到了濟群法師,那個人沒遇到,所以仍然是被決定的。我覺得這個邏輯的問題是把因果性等同於必然性,既然不存在無因之果,就當然一切皆必然了。

濟:關於命運,佛法不同於宿命論,認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不可改變;但也不同於偶然論,認為一切都是隨機發生的,不可把握。佛教對命運的認識,可以用「因緣因果」四個字來歸納。也就是說,命運是「由因感果」的過程,有一定規律可循。也因為由因感果,所以隨時都會因為各種條件的變化而影響結果。

周:命運這個概念可以有兩個含義。一是機械決定論,有果必有因,結果可以追溯到一系列原因,因果性即必然性。這個意義上的命運,我認為不能成立。另一個含義,就是認為有一種神祕的主宰力量,人的遭遇受它的支配。這是大多數宗教的觀點。我理解,佛教和兩者的差別在於,佛教把人的精神狀態和行為都納入了因果體系,而且是重要的因果,並不是一說原因就是外在的,內在的因素更重要。心念主導行為和習慣,進而決定命運,所以命運更多是由內在力量決定,是可以改變的。這種觀點,就既不是機械決定論,也不是「神祕主義」。

濟:佛教一方面承認命運,另一方面認為命運是可以改變的。

周:其實西方哲學有兩個極端,除了機械決定論,還有一派強調自由意志,人可以自己做出決定,把決定變成行動,就在一定意義上打破了既有的因果關係,或者說成為了因果關係中的新的因素。現代西方的「存在主義」,尤其是法國哲學家沙特,極端地強調人的自由。他提出一個命題叫「存在先於本質」,就是說你沒有一個前定的本質,你的存在在先,然後你的選擇決定了你的本質,你選擇怎麼做人,你就會成為什麼樣的人。

濟:在生命延續的過程中,選擇非常重要。因為生命不是單一的存在,而是多元、複合的存在。我經常說,你是什麼,比你擁有什麼更重要。這個是什麼,其實就取決於我們的選擇。

周:所以佛教好像不贊成算命。

濟:佛教不提倡算命,強調的是「因上努力,果上隨緣」,但也不認為算命一定是無稽之談。生命是緣起的,有它的因緣因果,就說明有規律可循。既然有規律可循,就可以遵循一定的規律來瞭解。當然,預測的正確與否,取決於方法對不對,學藝精不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