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盼解約文件註「未給輝達就拿回」 李四川:市府不會同意、會出公文協助

輝達總部

輝達(NVIDIA)規畫在台興建台灣總部,預定落腳台北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基地;台北市府與擁有地上權的新光人壽合意解約,市議會日前也通過約44.3億元「分手費」,成案後再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

不過,新光人壽近日提出希望在解約協議書加註「若土地未給輝達就要回給新壽」的條件,引發外界關注是否會影響輝達進駐時程。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昨(20)日受訪強調,這塊地「解約就是要給輝達」,市府已明確告知新壽,相關附加條件無法接受,將以正式公文說明,協助新壽在董事會做交代。

新壽盼「未給輝達就拿回」,北市府:出公文掛保證

李四川說明,新壽在協商過程中提出,希望在協議書裡載明,如果T17、T18土地最後沒有給輝達,土地就要回到新壽名下;對此市府已明白回絕,認為契約無法這樣設計。

他強調,輝達全球不動產副總裁(Scott Ekman)已親自拜會台北市長蔣萬安,並送交投資意向書,北市府也會在往返公文中寫清楚,原則上解約後土地就是要給輝達,態度相當明確。

媒體追問,新壽是否擔心董事會有「背信」疑慮,需要市府給書面保證。李四川坦言,地方政府也理解公司必須面對董事會與股東的壓力,因此市府會出具類似公文等文件,讓新壽在董事會報告時可以清楚交代。

他並透露,市府相關公文及輝達的意向書,已經送達新壽,後續都市計畫變更等程序也不會因此中斷。

至於外界關心「最壞打算」,若新壽始終堅持條件不退讓怎麼辦?李四川未正面談替代方案,只表示,新壽應該很清楚全國社會與台北市民期待輝達來台設點的重大意義,相信事情「很快就會結束」。

權利金為何拉高到120億?李四川:算式很單純

針對外界質疑,當年新光人壽取得T17、T18地上權的權利金約44億元,如今為了讓輝達進駐,市府估算的權利金約120億元,相當於多出約76億元、約為4年前的1.7倍,是否「給輝達太貴」。對此,李四川簡易提出大致算式。

他表示,若以同在北士科的T16基地為比較基準,當年的權利金就已經是80多億元,如今規畫是將T17、T18合併處理,再加上中間約0.6公頃的道路用地,一併納入開發範圍;此外,還要加計支付給新壽近10億元負擔,整體合計起來,落在約120億元上下,「這個計算其實很簡單」。

談財劃法修法:錢要算清楚、權責也要一次講明

除輝達案外,李四川上午也代表北市府出席行政院會,聽取政院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報告。行政院公布版本,統籌稅款、一般性補助款及計畫型補助款合計約1兆2002億元,稱六都平均成長15%、其餘16縣市平均成長25%,盼藉此兼顧地方財源與區域均衡。

李四川受訪時說,財政部僅在會議當天早上才把簡報與條文送達,各縣市還來不及細算,最關鍵的是,要先算清楚在116年度之後,各縣市實際能拿到多少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以及計畫型補助,地方才有基礎向市民與議會說明。

他回顧,早在103年擔任行政院秘書長時就曾參與財劃法修法討論,「餅就這麼大」,誰被拿走一塊都不滿意,連拿到較多的縣市也會嫌不夠,導致修法遲遲無法定案。

他並藉機呼籲,這次財劃法若要大修,除了「錢」之外,也應同步處理「權」的分工。例如捷運興建補助比例一砍就少了七成五,地方要自籌龐大經費,卻仍需層層送中央審查、等待多年,期間物價飆漲,興建成本節節高升,效率不彰。

他主張,既然中央願意給地方更多財源,就應一併檢討地方制度,把哪些是地方可以自主決定的權限、哪些仍由中央掌握講清楚,「讓地方歸地方、中央歸中央」,責任才劃得清楚,也能減少公共建設在行政流程中的時間成本。

back to top
navbar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