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坦克》美中相搏從AI到穩定幣 台灣必需建構國家級穩定幣策略

評論

今(2025年)美中貿易戰從關稅、半導體、AI戰場,也延伸到虛擬貨幣市場,隨著本年7月18日美國川普總統簽署穩定幣法案 GEIUS Act (Governor-led Enterprise for Next-Generation and Unifying Stablecoins Ac)後,中國香港管理局發布新聞稿,說明《穩定幣條例》於本年8月1日生效,並發布《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監管指引》 ;同時,上週五(11月21日)中國香港管理局通過香港穩定幣覆核審裁處:僅允許法幣抵押型穩定幣,且申請者之資本門檻須達2500萬港幣 ,與美國較勁的意味濃厚。
因此,本文將回顧美、中的穩定幣重要政策,並預期後續虛擬貨幣戰爭下,台灣推動《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所需的應變策略。

一、    美國穩定幣法案 GEIUS Act
從美國川普總統對於虛擬貨幣國家戰略角度觀察,穩定幣《GENIUS法案》落實,可以從國安及資安的角度分析(詳見下圖1)。

圖 1 穩定幣《GENIUS法案》落實策略。

1.鞏固國家安全
(1)    確保美元於全球儲備貨幣地位
近50年來,美元在貿易結算、央行貨幣儲備、外匯交易量以及全球債務證券的計價都扮演關鍵角色,甚至成為制裁獨裁國家的工具之一,因此美國須持續掌握美元於全球儲備貨幣地位,關乎其國家安全的戰略地位。
但隨2008年虛擬貨幣浪潮崛起,似乎開始挑戰美元在貿易結算的功能,加上2022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後,美國制裁俄羅斯等策略,引發獨裁國家去美元化的政治反彈,均威脅美元於全球儲備貨幣地位。
就此,學者Gerding &Jonathan(2024) 研究2020年代中期美元的國際地位,並考慮新冠疫情和2022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的潛在影響,發現美元在貿易結算、央行貨幣儲備、外匯交易量以及全球債務證券的計價方面仍然佔據重要地位。
因此,美國川普總統認為:推動穩定幣法案《GENIUS法案》,能確保美元於全球儲備貨幣地位,因為市場上約 99% 的穩定幣市值都與美元掛鉤 ;即穩定幣基本上可以視作「數位美元」,並且成為了連接「傳統金融」與「加密金融」的橋樑,幫助美元體系延伸至數位金融市場。
同時,《GENIUS法案》預期穩定幣發行者將增加美國國債的需求,主因法案允許國債回購和國債逆回購交易,讓穩定幣發行方可以基於國債抵押品進行借貸;而國債回購交易讓穩定幣發行者則無需出售國債,即可獲得資金以滿足流動性需求,亦即發行商可以根據回購協議進行借款,出售國債並獲得現金,同時約定在第二天購回該國債。 

(2)    世界加密貨幣之都
今(2025)年3 月川普總統簽署行政命令,建立戰略比特幣儲備和美國數位資產儲備 ,企圖將美國打造為「世界加密貨幣之都」,推動經濟成長和數位加密貨幣技術領先全球地位。
(3)    保護數位市場中的消費者
A.    儲備金保護機制:要求100%的儲備金以美元或短期國債等流動資產支持穩定幣,並規範每月發行人公開揭露儲備金構成。
B.    減少詐騙:穩定幣發行者須遵守行銷規範,且禁止做出誤導性聲明,聲稱其穩定幣由美國政府擔保、受聯邦保險或具有法定貨幣效力。
C.    債權優先性:若穩定幣發行方破產,穩定幣持有者之債權優先於其他債權人,確保消費者保護。
D.    降低法律遵循成本:《GENIUS 法案》協調了州和聯邦穩定幣框架,確保美國一致的監管。
(4)    打擊數位資產中的非法活動
A.    強化合規性:《GENIUS 法案》規範穩定幣發行方須遵守《銀行保密法》,以建立有效的反洗錢合規計劃,包括風險評估、制裁名單核查和客戶識別。
B.    發行機構具備合規的技術能力:數位資產服務提供商 (DASP)需具備合規的技術能力,才能於美國提供穩定幣交易。
C.    非法活動檢測方法:金融犯罪網路執法機構(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 FinCEN) 須於三年內發布:創新的非法活動檢測方法,及客製化風險管理標準或指南。
D.    強化反洗錢量能:建立強而有力的反洗錢、網路安全和資料治理措施。
E.    完備扣押程序:所有穩定幣發行方須依法律要求,能執行扣押、凍結或銷毀支付穩定幣。
不過,未來美國執行《GENIUS 法案》成功的關鍵,仍需考慮資安、風險、集中壟斷、洗錢及套利等問題(詳見下圖2)。

圖 2 《GENIUS 法案》成功的關鍵。

二、中共的穩定幣法案發展策略
中共對內使用人民幣匯率中間價來管制價格,對外則積極推動人民幣國際化,以掌握國際金流之權利,於2016年10月人民幣正式納入IMF的SDR貨幣籃子,成為具有法定地位的全球性貨幣 。
近年,隨著中共國人民大量使用虛擬貨幣,突破中共的外匯管制機制,使得中國人民銀行於2021年9月15日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宣布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其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境外虛擬貨幣交易同屬於非法金融活動 。
就算,中國人民銀行宣布交易虛擬貨幣是違法行為,但根據BitcoinTreasuries 網站估計,2024年中共國人民持有約19萬枚比特幣,占總發行額0.9%,現值121億美元 ,為全球第二名,交易額估計約10,00億美 元,約占人民幣外匯交易額的2.7%,顯見中共國人民對於虛擬貨幣的需求仍然旺盛。
就此,中共也了解掌握穩定幣,就能掌握國際數位金流之權利,以實現其數位霸權的野心,於是中共利用香港對外的貿易窗口角色,由香港金融管理局推動《穩定幣條例》,於今(2025)年8月1日正式生效,亦同時發布配套監管文件,包括《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監管指引》、《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持牌穩定幣發行人適用)》、《穩定幣發行人發牌制度摘要說明》等,包含申請、營運、資產管理與反洗錢合規的全流程監管框架 。
1.    發行方資格:香港金融管理局審核發行方資格,包含香港註冊公司或香港外成立的實體單位,及擁有資本額超過2,500萬港元。
2.    儲備資產:原則儲備資產需與指定穩定幣的參考資產一致,例

外則須獲得香港金融管理局核准。
3.    收益:不可產生利息。

三、台灣發展穩定幣所需的策略
2024年台灣的數位資產用戶數最高已經有100萬人,雖持有數沒有中共國人民多,但交易非常熱絡,故於中心化交易所的交易金額也達到2,035億美元(根據Coingecko估計 ),估約占新台幣兌美元 交易總額(10,923.6 billion USD)的18.6%,凸顯部分台灣人民非常喜愛數位資產。
我國金管會除了受國內虛擬貨幣需求的壓力外,更受到美、中(香港)、韓、日及新等國的穩定幣立法壓力,於今(2025)年金管會已於6月27日將《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送交行政院,預計明年送審立法院 (詳見下圖3)。
重點一:許可證照分類出爐,法案實行後15個月內須取得
重點二:服務商管理嚴謹,保託管、上下架皆有規範

重點三:穩定幣在台發行須獲許可,準備金有規範
重點四:違法最高恐罰2億,詐欺、操縱判最重

此草案與美國《GENIUS 法案》比較,後者強調將建立強而有力的反洗錢、網路安全和資料治理措施,而國內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相對缺少資安規範,使得控制數位貨幣衍伸的資安風險,將成為交易平台生存關鍵,及消費者個資及資安信賴的成敗,也成為此政策配套的缺口。
再者,隨著新台幣穩定幣發行後,需求將大增,不僅讓數位資產交易平台將競爭更為激烈,更使得洗錢防制,及數位資產犯罪將備受挑戰,均須政府提出嚴謹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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