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擬「不執行」財劃法 未採「不副署」原因曝:壓軸才出大絕招

政治

針對在野黨通過的「再修版」財劃法,行政院長卓榮泰揚言「行政院沒有必須執行的壓力」,被外界解讀為擬不執行法律,而可能途徑包括「不副署」、「不執行」二種,引發政壇熱議。

據了解,考量不副署恐引發國會重新改選,因此民進黨內多數意見認為,以「不執行」來處理財劃法即可,若未來在野黨強推更具爭議性的法案時,才考慮啟用不副署。

不副署、不執行差在哪裡?

要達成不執行財劃法的可能途徑包括「不副署」、「不執行」二種。所謂「不副署」,源於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按此規定,只要行政院長不副署,總統便無須公布財劃法,使財劃法不能生效施行,行政院便能不予執行。

至於所謂「不執行」,則是在行政院長副署、總統依法公布、財劃法生效施行之後,行政院片面不予執行,此情形雖無憲法明文規定,不過在過往憲政運作上仍有諸多先例可循,例如2004年在野黨通過《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當時行政院便以違反憲法權力分立以及業已提出釋憲為由,行使抵抗權而不予執行,最終大法官做出成585號解釋,認定立法院應尊重行政院的「行政特權(executive privilege)」。

此外,本屆立法院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軍人待遇條例等,行政院也都循例不執行,並因憲法法庭遭在野黨以修訂憲法訴訟法癱瘓,導致爭議始終未能釐清,無法終局判定行政院與立法院究竟孰是孰非。

法界人士多建議不副署

對於不副署與不執行的選擇,民進黨籍律師黃帝穎指出,違憲惡法若經行政院長副署、總統公布後就成為有效法律,不執行將產生「依法行政」的壓力,他因此強調,違憲惡法根本不應該生效,行政院長只要不副署,惡法就不會生效,應該擔起守護民主憲政的責任。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日前參與經民連舉辦的座談會,他表示,從歷史發展、政府體制、民主正當性觀察,制衡下的行政與立法地位對等相當,沒有哪一個優位,所以只要涉及核心權限,試圖使對方功能喪失、窒礙難行,就應該對抗,而不是屈服,那麼不副署就是這個關鍵情況下的必然手段。

東吳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張嘉尹認為,本屆立法院其實已經在瓦解我們的憲政體制了,然而比較可惜的是,行政權到了今天,還在那邊非常的客氣講理,還沒有意識到局勢的險峻。他指出,歷史上,在德國威瑪時代,總理曾經有過拒絕副署的這樣的行為,雖然我國過去不曾發生過行政院長不副署的情況,但是不要因為沒有發生過,我們就限制自己。

不過,張嘉尹也指出:「不副署當然也會有它的一些政治上的後果,例如說可能會引起倒閣」。

綠營定調「不執行」,卓冠廷:財劃法不適合當主旋律

對於不副署的後果,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表示,許多朋友憂心,建議行政院應該採取「不副署」。但他強調,這是一次性的大招,用了這招,就是逼藍白倒閣,而行政院長可向總統提出解散國會之請求,發動國會改選。

「但我要非常誠實地說,財劃法並不適合當作國會改選的主旋律」,卓冠廷表示:「因為它太過艱澀,要喚起廣大的共鳴,非常困難。政論節目一討論到,收視往往腰斬。」

卓冠廷強調:「不副署」比《仙劍奇俠傳》的酒神還要珍稀,比《機器人大戰》的自爆指令還要嚴苛,這就是《倚天屠龍記》裡殷梨亭的「天地同壽」,「所以只能炸一次,用完就沒了!其他招也沒用了。」尤其藍白亂搞修法,不會只有財劃法,未來一定瞄準製造國安破口,所以,對抗手段勢必要持續升級。

至於行政院採不執行及釋憲程序,卓冠廷表示,這招之前有用過,也不是新鮮事。他說:「亂修法,當然執行不了!如果藍白有意見,重啟被你們停擺的憲法法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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