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白營盼打掉檢方證據 柯文哲再戰北檢陳佩琪喊冤


台北地方法院將於11、12日審理京華城案證據提示,決定證據是否能夠採用,民眾黨人士期盼,有關不當偵訊的證詞、非法搜索取得證據,都能盡量打掉,以在15日起進行言詞辯論前,先破解檢方指控的核心。

而柯文哲聲請法庭直播,臺北地院僅裁准宣判後5日內錄播,柯辯護律師團確定提起抗告,希望臺灣高等法院可以撤銷,並自為裁定准予公開直播。

有關證據力攻防部分,檢察官與辯護人要各自提出需要調查的書證、物證、人證等,如果檢方所舉證據不成立,或不足以認定犯罪事實,法院最後就有可能做出無罪判決。

法律專家解釋稱,在證據提示的階段,檢方所提出的證據是否為合法取得?能不能用於指控非常關鍵,從檢方的角度來看,就是要鞏固證據力。

檢方要鞏固證據力,不當偵訊、硬碟、證詞將被挑戰

專家稱,檢方提出有的被告未簽名的證詞,應是要造成法官先入為主的印象,但很可能會被挑戰,甚至是被質疑有不當偵訊情形。

此外,檢方提出記錄「小沈1500」的A1-37硬碟,即被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的委任蕭奕弘質疑,應勘驗IMAGE的副本,因為數位硬碟被點開後,證據鏈就可能遭受破壞,更無法確保證據的完整和同一性。

民眾黨人士也認為,A1-37硬碟先前未封存,且已被洩露給媒體,難以確保沒有受到任何污染,即不應以此作為證據。

檢方與辯護方對證據力攻防時,被告也都會到場,陳佩琪所提及違法搜索如屬實,則違法搜索所取得的證據不能採用。(圖片來源/陳佩琪臉書)

專家再以律師角度來看,當初辯護律師鄭深元出招,主張前臺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否認違法,證詞卻被塞進「知道違法」,有如強行畫押,因此曾要求主任檢察官林俊言到庭對質。

專家稱,林俊言當然不會出席對質,律師如此出手,同樣是要強化法官有關檢方「違法取證」的印象,雙方在對證據力攻防時,被告也都會到場。此外,柯文哲太太陳佩琪提及有違法搜索部分如屬實,違法搜索所取得的證據一樣不能採用。

檢方指控財產來源不明和涉貪,陳佩琪舉證大反攻

至於被打掉的證據,在第二階段的言詞辯論庭就不能出現。專家也表示,如果檢方在偵訊陳佩琪時,並未提示配偶可以不作證的話,則檢方提出有關陳的證詞就不能採用。

陳佩琪更在昨晚以「騙票搜索第三部曲」發文稱,柯在8年市長任內,兩人年平均年收入約700萬元,另外有及早規劃分5年贈與小孩697萬元,兒子再去買她名下舊公寓,當時也取得國稅局一等親間買賣的免稅證明,卻被檢方依113年5月7日的帳戶資料,指控財產來源不明和涉貪。

但根據《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法》規定,每年被認定的不明金額,要超過家庭年報稅總額才有說明義務,她指出,「林俊言故意說我們夫妻薪水是546萬,其實他是挑最低的一年來講,他怎麼不說前一年的收入是909萬呢?!」

陳佩琪稱,林俊言並將日期刻意連結柯文哲與議員「便當會」的日子,「刻意亂亂連結,這樣就可以入人於罪?證據都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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