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長彭啓明日前公開表示,希望核能安全委員會(下稱核安會)在核電廠再運轉審查上「負起更多責任」,引發外界關注核二、核三廠延役爭議如何納入環境風險考量。
核安會主任委員陳明真今(11)日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詢,會前受訪時強調,輻射對環境影響的評估本來就是核安會的職責,核安會會對此「負起全部責任」,但是否啟動環境影響評估,依法應由台電向環境部提出申請與協商。
另外,被立委問及2028年到底核三重啟運轉到底有無機會,他回應,視台電提送的調查與技術報告是否完整、審查意見是否回復快速或需補件,以及核安會現場視察時,是否發現有關鍵設備需要汰換或改善,若都一切順利「 那當然是有可能(2028年重啟核三)」。
重啟環評要不要做?陳明真:依法由台電向環境部評估
針對彭啓明昨(10)日指出,現行環評法並未要求核電廠重啟必須經過環評程序,但環境部仍希望核安會在審查時涵蓋更多環境因素,扛起更多責任一事。
陳明真回應,核安會是核能安全的管制機構,對核安與輻射風險一直都非常重視,輻射對環境的影響、地質調查等本來就屬於核安會審查範圍,「這部分我們會負起全部責任」。
媒體也問及是否感覺環境部「管太多」,與核安會職權重疊,陳明真笑言,他沒有這樣的感覺,核安會與環境部之間會就相關議題持續協商、分工,安全與環境並重。
至於社會關切的「核電重啟要不要做環評」,他表示,依照現行制度,是由台電就具體計畫向環境部提出評估需求與相關申請,之後核安會則在自身職權下,就安全與輻射影響進行專業審查,兩機關各有角色。
他也重申,未來在核電廠再運轉個案審查時,核安會會把周邊環境條件、輻射可能影響、事故情境推估等納入整體評估,必要時會要求台電補充調查或提出改善措施,再據以作成審查結論。
這番說法可說是在環境部「點名」之後,核安會對外釋出的權責說明與回應。
2028年重啟核三有望?陳明真指「這幾點」滿足有機會
依經濟部規劃,核二、核三廠再運轉(延役)計畫預計於明年3月送交核安會審查,立委指出,經濟部說國外經驗1年半,甚至5年之久,至於美國則是18個月,核三今年5月才除役,到底有無可能2028年正式運轉?
陳明真表示,審查時程牽涉多項變數,很難現在就給出確定日期;隨後便指出幾點須滿足,就有可能2028年核三正式重啟運轉。
他指出,首先要視台電提送的調查與技術報告是否完整,審查意見是否回復快速,若在審查過程中發現資料不足,需退回補件,來回往返就會拉長時間;第二,核安會進行現場視察時,若沒有發現大問題,同時也發現有關鍵設備需要汰換或改善,「 那當然是有可能(2028年重啟核三)」。
審查時程「很難給日程」,延役20年安全為優先
陳明真指出,延役申請一旦獲准,時程長達20年,核安會最重要的任務不是去「趕某個時間點」,而是要確保機組在未來20年都能符合安全標準穩定運轉,這也是為何審查過程必須嚴謹,不能為了時程壓力而放鬆要求。
陳明真並強調,未來在審查核二、核三廠再運轉計畫時,核安會會依國內法規與國際核能安全規範,對台電提出的設備現況評估、壽期管理、耐震與防災設計、事故管理等項目逐一檢視。
若相關條件未達標準,核安會有權要求業者改善甚至不予通過,藉此向社會傳達「安全優先」的立場。
在「非核家園」目標與電力穩定供應壓力拉扯下,核二、核三重啟及是否納入環評,勢必成為未來朝野攻防焦點。
但整體而言,核安會已對外表明:輻射風險由自己負責,環境整體評估則須由台電依程序向環境部提出,相關審查則會在安全底線之上再談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