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二審逆轉貪污無罪變利多 國民黨中央地方力挺她連任

民眾黨

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高等法院今(16)日二審宣判出現大逆轉,僅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汙部分無罪過關。地方人士稱,未來在收到內政部公文後,即可回任市長。

高虹安回應如下:

針對今日判決結果,高等法院合議庭已明確認定,我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污不法,對此我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就事實所作出的判斷。

至於判決中涉及的其他法律認定,將待收受判決書後再行回應。

我將依法並儘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把全部心力放在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上。

感謝所有市民朋友的關心與支持,也感謝這段期間堅守崗位的新竹市政府團隊。未來,我會以更謙卑、也更謹慎的態度,持續為新竹市努力。

高虹安貪污獲判無罪成為選舉連任大利多,她在解職期間仍勤走地方,宣傳市政建設,展現連任強烈決心。地方人士稱,在闖過貪汙罪後支持者士氣大振,變成大利多,一來可打「悲情牌」,二來更成「藍白合」的優先選擇。

新竹市是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的「本命區」,也是白營在明年縣市長選舉「當仁不讓」的選區。

藍營將禮讓促成「藍白合」,檢方是否提出上訴待觀察

知情人士透露,國民黨中央與地方已達成共識,高虹安如果拿掉官司「不確定因素」,將會禮讓和促成「藍白合」。

不過,檢方對她求處重刑,是否會提出上訴還有待觀察,如果進入三審,僅會維持原判和發回更審,如果更審很可能會拖到明年縣市長選舉後,並不影響高虹安尋求連任。

新竹市長高虹安表示,將依法並儘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持續為新竹市努力。(圖片來源/高虹安臉書)

而這項判決先前已有跡可尋,因為高等法院去年11月間首度開庭審理,合議庭法官認為關鍵法條《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規定違反明確性原則,有侵犯保障公務員身分的違憲之虞。

高等法院在今年初裁定停止審理,同時送請司法院憲法法庭釋憲,因司法院不受理,全案才又再回到高等法院繼續審理。

誣告案成最後「攔路虎」,三審三種可能變數多

不過,高虹安連任之路還有另外一顆「不定時炸彈」。即旅美教授陳時奮自訴誣告案,他因發表高被指導教授除名等評論,被提告加重誹謗罪,在不起訴後,反向提出誣告。

結果二審判決高虹安6個月徒刑,並已進入三審程序,最快會在年底定讞。選舉專家分析三種可能,一是發回更審,一樣會再拖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二是如果定讞又不能改服社會勞動役的話,則高還是會被中央解職。

第三種為定讞後,檢察官也同意改服社會勞動役,即能避開被被解職的情況,他認為,新竹市長這局還是有複雜的變數存在,要看誣告案的後續發展而定。

民進黨新竹市黨部則表示,「尊重司法」的立場不會改變,相信地方與黨中央會推出明年新竹市長最合適的人選,「新竹隊」會竭盡全力,團結爭取市民的認同與支持。

台北地院是在一審認定,高虹安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以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2罪,從重依職務詐欺貪汙罪,判決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沒收犯罪所得11萬65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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