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本(18)日召開院會,會中除了拍板攸關弱勢的社會安全網2.0計畫之外,也拍板攸關國家安全的國安法修法等案。其中,為了遏止「武統言論」,遂於國安法第四條增訂鼓吹戰爭言論之行政裁罰,明定任何人不得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我國主權。
卓榮泰拍板社安網2.0,但總預算仍卡在立法院
卓榮泰本日於行政院會聽取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0(115-119年)」報告,計畫未來5年,中央與地方預計共同投入819億餘元,較前期計畫經費倍增近1倍,並將新手父母、獨居老人、近貧人口等都納入前端初級預防服務對象,預估首年可服務量達140萬人次,持續守護每一位弱勢民眾。
不過,受到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仍躺在立法院尚未審議的影響,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再次向立法院呼籲,應該以民生為優先,盡速來審議總預算,因為這些都是照顧國人的錢。她並指出,本日院會結束後,院長卓榮泰已與各部會首長討論,假設總預算未能及時通過的應變措施。
李慧芝指出,屆時將按照預算法第54條規定,不能夠處理明年新興計劃的新增預算,只能按照今年執行數來執行,所以希望立法院可以盡快審議,行政院各部會也會進一步盤整可能受影響的新興計畫,研擬看是要如何繼續推動業務。
立院人士指出,若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沒通過,針對社安網2.0的部份,儘管該計畫仍然會存在,但預算規模僅能依舊版計畫編列執行。
反制中共認知戰,修法遏止「武統言論」最重罰百萬
除了前述攸關民生弱勢的計畫之外,行政院本日亦拍板攸關國家安全的法案,其中針對國安法修訂第 4 條鼓吹戰爭言論之行政裁罰。
國安法第四條修法草案
第一項:「國家安全之維護,應及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實體空間及網際網路空間。」第二項:「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聲音、言語、影像、 電磁紀錄或他法,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我國主權。」
第三項:「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修法根據來自馬英九批准的聯合國公約
政務委員馬永成說明,本次修法草案是根據《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第1項的規定:「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都應以法律禁止之」。他並指出,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也認為,上開禁止的措施與言論自由權利完全相容,也就是沒有相背之處,因為行使言論自由權利,同時也伴隨著特殊之義務與責任。
馬永成續指,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還認為,各會員國、簽約國或參與國都應明確立法,其所述之宣傳行為違反公共政策,並規定違反時之適當制裁措施,並應避免進行任何此類鼓吹戰爭的宣傳行為。他強調,這就是本次考慮立法的一個背景,固然跟日前中配宣傳武統言論有關連,但更重要的基礎還是在《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規定。
回顧《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我國的適用,是在民國98年5月14日由時任總統馬英九所批准,並於同年12月10日生效。馬英九當時表示:「保障人權不是嘴裡說說,而是要有實際行動,所以用批准公約來向全世界宣示,台灣人權保障已與國際接軌同步。」
藍白要監院彈劾卓揆,李慧芝酸:立院不該刪監院96%預算
另外,針對立法院藍白黨團擬向監察院陳情對行政院長卓榮泰提出彈劾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回應,既然立法院在野黨團提到了監察院,就代表他們支持我國是一個權力分立國家,如果他們支持權力分立的話,不應該侵害其他憲政機關的權力。
李慧芝反酸,立法院在野黨團就不應該刪掉監察院96%的業務費,使監察院無法好好的執行業務,也使得監察院必須要釋憲來維護憲政機關的尊嚴;同樣的,立法院在野黨團也不應該立法癱瘓憲法法庭,導致憲法法庭無法處理人民的釋憲案;也不應該不斷用立法權來侵犯行政權,逼迫行政院要按照他們意思編預算,甚至違法增加行政院的開支;也不應該顧及憲法法庭的違憲判決,要求總統到立法院備詢。
李慧芝強調,行政院一直在尊重憲法和遵守憲法秩序,我們也持續努力,在照顧國家、建設國家、防衛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