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2奈米洩密案,檢方上一波起訴戈一平、陳力銘、吳秉駿之後,5日高檢署智財分署再因東京威力公司盧姓主管為卸責而刪除陳力銘上傳的檔案,依法追加起訴,以及再查到一名台積電陳姓員工涉案,並分別對陳力銘求處有期徒刑7年、陳姓員工8年8月徒刑、盧男1年徒刑,另對東京威力公司求處罰金2500萬元。
陳力銘在東京威力的主管,也被起訴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5日指出,日前偵辦前案過程中,發覺被告陳力銘及台積電另名陳姓員工,涉嫌擅自重製屬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被告東京威力科創另名員工盧○○亦涉有湮滅刑事證據罪嫌,分別對其求刑,這次起訴的人中,陳力銘、其盧姓上司均屬東京威力科創,新增一名台積電陳姓工程師。
高檢署智財分署指出,為釐清東京威力公司是否符合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後段所稱「盡力為防止行為」之要件,經查發覺該公司雲端硬碟內,尚存有台積公司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次19,即「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等營業秘密資料。
陳力銘咬出新共犯,台積電陳姓工程師
去年11月10日,高檢署智財分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並約詢、訊問台積電陳姓工程師,於同(10)日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陳姓工程師,當天就獲法院核准羈押禁見。
上一波起訴的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仍在押,其中陳力銘涉犯營業秘密法、國家安全法等罪嫌被求刑14年最重,這次再以涉有湮滅刑事證據起訴7年,但檢方本來要求刑更重,因陳力銘咬出另一個仍在台積電的陳姓共犯,所以只求刑7年。
陳姓涉案人態度欠佳,檢方求刑8年8個月
至於被供出的台積電陳姓共犯,檢方認為,該員犯後迄今未完全坦認犯行,態度欠佳,爰予求處有期徒刑8年8月。
本次涉案的幾名被告中,戈一平清大化學系高材生,是F20廠良率部門,吳秉駿也是F20廠的,陳力銘也是清大畢業,任職台積F12B YED部門,專責先進製程缺陷改善,2022年從台積電跳槽到東京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