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將參酌內政部長劉世芳意見:不可能提供機密資料給李貞秀

行政院

行政院本(5)日召開例行院會,內政部長劉世芳於院會後記者會說,內政部沒有收到有關於李貞秀女士退籍中華人民共和國申請表的影本,「理論上,可能她並沒有完成全部的就職手續」,應由立法院執行應有的解職程序。

行政院長卓榮泰本日亦表示,中華民國國民都要依照中華民國法律,國會議員更是如此,所以一切依國籍法的標準來認定是否具有合法國會議員資格。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也說,行政院依法行政,所以行政院也會參酌劉世芳部長提到的法規疑慮。

內政部認定李貞秀未退籍,劉世芳:應由立法院予以解職

民眾黨中國籍李貞秀就任立委引發雙重國籍及忠誠疑慮,內政部長劉世芳本日於院會後記者會說,內政部是國籍法的主管機關,在1月30日前就把相關規範行文給李貞秀、中選會、司法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

劉世芳強調,這就是要善盡內政部的提醒責任,因為依據國籍法第20條,李貞秀要正式就職前,就必須申請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而且理論上她要把退籍的正式官方文件,送給擬任機關也就是立法院,內政部已經把相關條文送給立法院秘書長參考。

劉世芳指出,但是到目前為止,內政部沒有收到有關於李貞秀退籍中華人民共和國申請表的影本,「所以理論上,可能她並沒有完成全部的就職手續,我們會認為李貞秀沒有完成退籍,因此應由立法院執行應有的解職程序。」

解職前是否提供機密資料?劉世芳:大概都不可能提供

針對李貞秀解職之前是否會拒絕提供她機密資料,劉世芳說,台灣是一個非常開放的國家,很多官方網站已提供很多一般民眾也能取得的公開資料,這部分沒有問題,但如果牽涉到政府施政,便會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律來認定。

劉世芳強調,有關密件是由機關首長來認定,內政部是按照相關規範來處理密件是否提供為原則。她並強調:「自己認真希望各部會首長,都能按照內政部目前的認定去辦理。」

劉世芳日前已經明確表態,凡是機密資料都不會提供給李貞秀。她當時接受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訪問時表示,「大概就是不去滿足她(李貞秀)的需求,凡是已確認屬於個資、機密、極機密、絕對機密等資料,大概都不可能提供。」

卓榮泰表態了:國會議員更要依照中華民國法律

對於李貞秀雙重國籍爭議,行政院長卓榮泰本日受訪表示,中華民國的國民都要依照中華民國的法律,中華民國的國會議員更要依照中華民國的法律,我們一切依國籍法的標準來完成認定,看李貞秀是不是具有合法的國會議員的資格。

至於行政院會否比照內政部拒絕提供機密資料給李貞秀,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本日表示,行政院一切行為都是依法行政,所以對於劉世芳部長提到相關法規疑慮,這個部分行政院也是會來參酌。

李慧芝強調,行政院雖要接受立法院的監督,但是在合法合憲的前提之下,履行行政院的憲法義務;同樣地台灣的公職人員也都必須要對國家保持忠誠,像這樣的立場是絕對不會改變。

李貞秀未回應放棄中國籍,口頭稱:唯一效忠中華民國

對於是否依法如期如質放棄中國籍,李貞秀本日未正面回應,則是訴諸情感地說,自己在台灣早已落地生根、工作繳稅、生養子女。她強調,制度可以修正、法規可以檢討,但不能因人設事,長年依法在台灣生活、工作納稅、養兒育女的新住民期待的是公平,不是優待;堅持的是法治,不是歧視。

針對內政部擬拒絕提供機密資料,李貞秀表示,希望劉世芳對所有立委有一致標準,而不是因為自己進了立法院,為了汙名化、貼標籤才產生的決定。她並口頭聲稱:「我會盡力而為,為台灣人民服務,唯一效忠中華民國,這是非常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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