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所謂的重啟談判。」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今(24)日指出,台美簽署的《對等貿易協定》(ART)、台美投資合作備忘錄MOU已確保優惠待遇,會在與美方確認後,連同產業影響評估,一起送交國會審議。
鄭麗君也證實,當前美國依據《貿易法》122條款實施的新關稅15%,對全球將是15%關稅並疊加MFN稅率。
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在2月中完成簽署,確立台灣對等關稅為15%不疊加,以及《貿易擴張法》 232條款最惠國待遇,有2072項輸美產品豁免對等關稅,原計並同台美投資合作MOU送立法院審議。
不過,美國最高法院20日裁定,川普總統援引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加徵關稅的做法已逾越職權,對等關稅無效,但川普隨即簽署公告,引用「122條款」對全球徵收15%關稅。
簽署和未簽署關稅會不同,最惠國待遇不變
行政院經與美方積極聯繫後,美方回應會在完成內部研議後,盡速與已經簽署ART的國家盡速說明,我方評估,美方對已簽署和未簽署的國家關稅,做出不同的處理。
鄭麗君表示,美國最高法院的裁定,無涉232條款,因此台美投資MOU取得的關稅優惠待遇不會改變,在ART爭取到豁免有2072項品項,其中農產品261、工業產品1811項。

「新公布條款中,農產品230項、工業產品1367項,除了項目差異,這項行政命令有可能會更改的,但ART是不會更改的。」
鄭麗君強調,包括汽車零組件、航空器零組件等,同時,未來可能公布的半導體與衍生品,台灣已爭取到優惠條件包括配額內豁免、配額外最惠國待遇,同樣不變。
未簽署國家風險較高,預估GDP今年增0.1%
針對川普政府改以《1962年貿易擴張法》、《1974年綜合貿易法》第301條加徵關稅衝擊,鄭麗君說,台美簽署的MOU也有載明,未來若美方有增加232調查項目,雙方也將持續磋商、爭取相關待遇,藉以減緩產業不確定性。
美方在對等關稅法源失效後已經啟動替代方案,鄭麗君認為,這是關稅政策方向延續,只是政策手段調整,但已經達成協議的國家,應該有較多空間爭取得更好待遇。
鄭麗君強調,台灣會積極向美方聯繫溝通,確保已經取得的相對優勢最佳待遇,無論美國關稅政策如何變動,我方的核心目標不變,以爭取到的基礎上,與美積極溝通,爭取產業國家最大利益。
「雙方簽署ART過程,都認為這是互利互惠的協議。」鄭麗君稱,後續各國都可能面對301調查,而已簽署國家面對新的法律替代性工具,「相對會有利的基礎符,沒有簽署的國家也許面對的風險是比較高。」
國發會主委葉俊顯補充說明,先前爭取到的是20%和疊加關稅,現在是15%加疊加關稅,預估GDP可增加0.08%,今年會可增加0.1%,如果加上最惠國待遇,直到2037年會增加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