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阿扁有3難? 邱太三重申判決確定才能特赦

政治

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5日)表示,「赦免法」對於總統特赦的行使,必須案件審理並判決確定才能行使,他說,這是目前國內多數法界人士對赦免法的認知。換句話說,有關前總統陳水扁的特赦問題,即使總統有意特赦,但是案件尚未完全審理結束之前,仍無法獲得特赦。

陳水扁若是裝病就應該再關回去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5日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就「我國赦免法歷年執行情形與保外就醫制度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及質詢。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說,保外就醫因為陳水扁的問題,使這個制度讓外界對司法公信力產生嚴重質疑,尤其台北市長柯文哲一席「阿扁的病一開始是裝的」言論,有許多民眾認為陳水扁應該再關回去。

林為洲指出,陳水扁在保外就醫期間,經常趴趴走,有時候不適合出席的場合他也申請,還揚言無論如何都要參加,有時候法務部准許他出席,他卻又不出席,這讓保外就醫常受到質疑,對司法公信力有相當衝擊,甚至是有傷害的。

邱太三說,法務部與矯正署在審酌陳水扁提出的活動申請時,標準較一般受刑人更為嚴謹,因為他不是普通人,也是外界高度關注案子,處理時格外審慎。

林為洲指出,陳前總統的案子現在面臨「3難」,首先是「赦免法」修法,這會讓人感覺是為陳水扁因人設事,將使司法信任度降低;其次,再把陳水扁關回去,這就牽涉到醫療專業判定,但現在阿扁的醫療小組聲音很大,認為他已經不宜再關回去;再者,就是保外就醫,如果他可以四處參加活動,其他受保外就醫的人是否比照辦理?

法務部不會就赦免法提出修法對案

事實上,「赦免法」對於特赦的規範,各有見解。律師周武榮就曾反對,特赦需要案件判決確定才能行使,他要「邱太三回去好好研究,哪裡規定一定要判刑確定?」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尤美女分別提案修赦免法,要讓赦免法更為明確化,加入豁免其追訴權,也就是審理中案件也可以免除追訴權;不過修正草案都還未排入委員會中討論。

邱太三表示,法務部對「赦免法」的見解是需案件判決確定,也沒有修法打算,因此不會在立法院提出對案,若要修法加入豁免權,邱太三稱「可以討論」;至於再把阿扁關回去,邱太三說,並不是阿扁醫療小組決定,而是由法務部會同其他醫療單位,就整體情況做通盤鑑定後決定;至於在保外期間,對於他的病情與行動自由等,也是根據法務部與醫療單位的評估。

法務部還未收到陳水扁出席國慶申請

國民黨立委楊鎮浯問到,陳水扁會不會出席國慶典禮?邱太三表示,到目前為止,還未收到陳水扁的出席申請,沒有收到申請當然無所謂出席與否的問題。未來幾天若有收到,會尋求醫療單位的意見,也會考量國慶典禮的複雜度,還有維安情況,再給予准駁。

楊鎮浯追問,審核與否要多久時間?他認為如果法務部在很短時間就准駁,恐會落入為阿扁量身打造的口實,對司法公信力的傷害是不小的。

藍委王育敏認為,特赦屬於總統的政治權力,「以陳水扁例子來看,走向特赦會比較好」;她認為,保外就醫應該一體適用,否則會造成不公平問題,之後阿扁還要返監服刑,這會讓法務部非常為難,「活動申請過不過都被罵,看起來不是保外就醫的問題,因此以政治處理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