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針對政府研擬「漁歸漁、電歸電」與「設光電免養殖」的政策草案,引發了不少守舊派的批評。然而,這些批評往往忽視了台灣農村最嚴峻的現實:大量的土地閒置與極度的勞動力短缺。我們必須誠實面對,當前的農漁村已不再是過去的樣貌,硬要掛著「農地農用」的虛名而任其荒廢,才是對土地資源最大的浪費。
一、 數據說話:農地不是不農用,而是「沒人能用」
批評者常強調農地要保留給農業生產,但根據內政部與農業部的盤點數據,台灣的農地現況極其不堪。
閒置面積驚人:根據國土資源盤查,全台法定農牧用地約 80 萬公頃,但「實際生產中」的面積僅約 57 萬公頃,這意味著有超過 20 萬公頃 的農地處於廢耕或低度利用狀態。
漁塭停養普遍:在漁電共生的熱區如雲林、嘉義,存在大量因抽水限制、地層下陷或缺乏排水設施而長期停養的「非法魚塭」或「荒廢魚塭」。僅在特定區域,這類無法復養的土地就高達數百至上千公頃。
與其讓這些土地雜草叢生或淪為非法回填廢棄物的溫床,引進光電開發不僅能讓地主獲得穩定收益,更是讓受損土地重生的唯一路徑。
二、 農村缺工海嘯:勞動力已無法支持全面復耕
外界常指責光電「與農爭地」,卻不願看見「農村無人」的困境。
高齡化與缺工:台灣農民平均年齡已達 62 歲,農業常態缺工約 1.5 萬人次,季節性缺工更高達 26 萬人次。即使有外籍移工填補,缺口依然巨大。
養殖門檻提升:現代養殖業講求科技與大規模經營,傳統小農已無力應對氣候變遷與市場波動。
在缺乏勞動力的情況下,要求每一寸土地都必須維持養殖事實,只是在逼迫老農與地主進行「假養殖」的表演。與其強求不具效率的勉強生產,不如承認現況,將土地分級管理。
三、 漁電分流:走向「專業生產」的產業升級
「漁歸漁、電歸電」並非放棄漁業,而是產業專業化的體現。過去的政策要求光電業者必須兼顧養殖,結果導致「外行領導內行」:電力公司不懂養魚,漁民則抱怨光電板妨礙操作。
專業生產模式:讓專業的能源公司負責電力生產(提供國家綠電、增加土地收益),讓專業的漁民在適合養殖的專區內集中經營。
資源有效配置:透過政策脫鉤,我們可以將光電收益回饋至「漁業基礎設施」的建設,提升現有魚塭的抗災與自動化能力。這才是真正的「綠能加值」,而非讓兩者在同一個案場內互相牽制、雙輸。
談到最後,台灣的能源轉型不應被守舊的「農地教條」所綁架。當數據顯示 20% 以上的農地處於閒置、農村勞動力斷層已不可逆時,我們需要的是更靈活的空間佈局。「漁電脫鉤」是面對現實、尊重專業的進步法規。讓閒置土地產出綠電,讓農業勞動力集中在高效生產區,這才是對台灣土地、農民與環境最負責任的做法。
本文作者: 太陽下的麵包客
為一長期關心支持台灣能源發展的知識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