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的高中同學李文宗被判4年6個月 妹李文娟被判2年4個月

京華城案

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下午一審宣判,判處李文宗4年6個月有期徒刑。李文宗原遭檢方依行賄、公益侵占、背信等罪求刑17年4個月,如今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刑度為4年6個月。

另外,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宗妹妹李文娟則因公益侵占、不實製作會計憑證罪,一審判處2年4個月。

李文宗李文娟兄妹,都因涉柯文哲案被判刑

台北捷運前董事長李文宗也被檢方認為是本案關鍵被告,他和應曉薇始終否認接受沈慶京賄賂,施壓台北市政府公務員通過京華城容積率。李文宗則大喊冤枉,強調檢方僅憑一封Line訊息就將他論罪,根本子虛烏有,他從來沒參與過京華城案。

柯文哲高中同學李文宗,否認檢方指控他是「柯文哲的分身」,但判決書中證人證詞指認他替柯文哲收過好幾次錢。(攝影/鄭國強)

李文宗是柯文哲的高中同學,自始至終否認是「柯文哲的分身」,強調沒有參與京華城案,但檢方指控李文宗被控在京華城案中,擔任居中協調角色,尤其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曾傳Line訊息,提到「小沈十分小氣捐了210萬」、「弄成560並沒有給您及市府帶來任何困擾」等語。

李文宗則強烈反駁,朱亞虎的簡訊一共傳了3個人,根本不只傳給他,檢察官卻故意不提,他根本不知道「560」是什麼,且朱亞虎連他並非「柯文哲辦公室主任」都搞錯。

李文宗否認罪名,但證人說他替柯文哲收過獻金

以及檢方認為他是柯文哲的分身,指他參與民眾黨財務、黨務,但他根本只是普通黨員,沒有經手民眾黨財務,以及檢方採信媒體報導他和柯文哲貼身秘書「橘子」許芷瑜關係密切,甚至相互串證,成了他被羈押1年多的理由,但他根本和許芷瑜不熟。

但判決書中  證人對李文宗的指證恐打臉他的說法,例如提到王令麟捐款給柯文哲一事,判決書中記載,證人黃〇婷於廉詢及偵查中證稱:我是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得易購公司)的財務,證人王令麟擔任公司董事長,有一次我進去王令麟辦公室時,有王令麟跟李文宗在。

證人接著說,王令麟說會請朋友幫忙捐款給民眾黨,叫我跟李文宗換一下名片,如果有人要捐款,我就拿捐款支票去台玻大樓給李文宗。後來楊〇國跟蕭〇有親自拿支票到我中和的辦公室,我就分兩次拿到台玻大樓交給李文宗,我第一次是直接給李文宗、第二次是交給一個小姐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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