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小沈 1500」未被採納 法官認定210萬為前金後謝 民眾黨預測二審會被推翻

政治

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判決京華城案,重判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並諭知維持交保、科技監控等強制處分。

審判長江俊彥指出,柯文哲與沈慶京涉犯違背職務行為及收賄罪,法院僅認定210萬元部分,存在對價關係,屬於「前金後謝」,金額多寡並非定罪關鍵。

至於外界關注的「小沈1500」部分,合議庭認為,缺乏補強證據,在被告未自認的情況下,無法認定有罪,因此未被採納。

此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刑10年,法官諭知加保3000萬元;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刑15年6月,同樣加保3000萬元。

「小沈1500」合議庭稱缺乏證據,黃國昌質疑:哪門子賄賂?

至於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判刑4年6月,解除電子腳環,維持其餘處分。

公訴檢察官主張,4人一審均為有罪,判決刑度非輕,將來仍有上訴,以及刑罰執行程序等情形,請求維持現有的強制處分。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對此稱,他完全無法理解,法院沒有認定柯文哲收受1500萬元,卻把捐給民眾黨的210萬元當成賄款。

黃國昌強調,但問題是柯文哲根本不知道有捐210萬元給台灣民眾黨,這到底是哪門子賄賂?李文宗被控共同收受210萬賄賂的部分無罪,簡直是太扯了!

國民黨聲援高度遺憾,反對司法介入政黨競爭

黃國昌稱,只要阿北沒有放棄,我們就不會放棄,更何況,我們在爭取的不只是柯文哲的清白,更是要挽救淪為民進黨禁臠的司法。

民眾黨人士分析,以210萬政治獻金來重判,在二審一定會被推翻,因為朱亞虎說了22次不是賄賂的210萬,如果政治獻金可以被認定為貪污的前金後謝,那麼以後選舉的時候,大家就拼命去檢舉民進黨所有候選人的政治獻金就好了。

他認為,法官很可能受到各種壓力讓他非得重判不可,但他又實在找不到任何合理可以重判的理由,所以用了210萬這個很荒謬的理由,可以輕易的在二審被推翻。

國民黨則聲援表示,對此結果表示高度遺憾,重判不僅未能釐清社會疑慮,反而加深了國人對於「司法淪為政治工具」的負面觀感,後續審級程序要嚴格依據證據與法律審理,務必守住法治底線。

「當司法判決足以動搖特定政黨領袖的政治生命時,社會各界更有權利質疑是否存在制度性的失衡。」國民黨強調,堅定支持柯文哲依法行使救濟權利,透過後續審理還原事實真相。

國民黨發出的三點嚴正聲明,包括司法處置須正視權力分際,避免扼殺政治參與;杜絕「選擇性辦案」質疑,守護司法公信力最後防線;反對司法介入政黨競爭,捍衛民主制度運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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