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養殖業的困境早在漁電共生出現之前就已存在,而非由光電造成。近期部分評論以「有電無魚」作為論據,批評漁電共生政策失敗,甚至將問題歸因於光電。然而,這類論述忽略了產業本身長期累積的結構性壓力。
人口減少、年齡上升與收入下降,清楚揭示產業正在弱化。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農林漁牧業普查》,台灣漁業家數五年間減少12.9%,僅剩約3.5萬戶;獨資漁戶經營管理者平均年齡達60.2歲;以漁業為主要收入的水產養殖戶,其平均收入在五年間下降約14%。這三個指標共同指向一個事實:產業正在流失經營能力,而非升級。
109年數據並未過時,而是目前唯一具備全國一致口徑的結構性基準。農林漁牧業普查為國家級調查,由行政院主計總處每五年執行一次,目前最新一輪(114年)仍在進行,因此尚無更新的完整結構數據。在此情況下,109年仍是目前唯一可完整反映產業人口與收入結構的權威基準。
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這些結構問題已被逆轉,反而持續延續至今。近年官方與產業分析普遍指出,養殖與漁業部門仍面臨勞動力短缺、氣候風險上升與經營壓力等問題,並促使政府持續推動智慧養殖、設備補助與產業轉型政策。這些政策本身即反映出產業仍在調整與支撐階段,而非已完成升級。
這些趨勢之所以持續,是因為產業基本條件並未改善。一方面,養殖工作環境辛苦且風險較高,年輕人口投入意願有限;另一方面,氣候變遷帶來的極端天氣增加經營不確定性,使產業更難吸引新進人力與資本。在勞動力不足與風險上升的雙重壓力下,人口老化與經營能力弱化自然持續發生。
人口減少並非效率提升,而是經營壓力上升的結果。若產業是因技術進步而升級,理應出現「人力減少但收入提升」的情況;然而現實卻是人口下降的同時,收入亦同步下滑。當「人變少、且沒有更賺錢」時,這不代表效率提升,而是產業在承受更高壓力以維持運作。
從總體經濟結構來看,養殖業的重要性亦未見提升。根據官方統計,農業部門在台灣GDP中的占比長期維持在約2%左右,其中漁業占比更低,水產養殖作為其中一部分,其經濟貢獻相對有限,且未呈現顯著成長趨勢。這意味著,在整體經濟持續擴張的背景下,養殖業並未同步提升其相對地位。
問題的本質不在土地,而在於是否仍有能力持續管理土地。另一方面,農業部漁業署資料顯示,全國魚塭面積仍維持約4萬公頃規模。也就是說,土地並沒有消失,但經營這些土地的人正在減少,顯示核心問題在於經營能力,而非土地供給。
「有電無魚」更可能反映既有經營問題,而非漁電共生造成。在這樣的產業條件下,部分魚塭在引入光電之前,本就面臨人力不足與經營困難,將結果單純歸因於光電,反而忽略問題本質。
漁電共生並未改變土地性質,而是在既有農地框架下提高管理要求。依據農業部相關規範,光電設施屬農業用地容許使用,並非土地變更,且須維持農漁使用功能。同時,案場需提出養殖經營計畫並接受查核,相較於部分低度利用魚塭,反而提高了土地使用與管理強度。
漁電共生的本質,是引入長期維護與專業管理機制。在長期契約與專業分工架構下,場域需持續維護、土地需維持可使用狀態,並保留養殖活動,使原本可能逐步退出的養殖用地重新納入持續管理體系。
漁電共生的真正意義,是土地管理與產業重組,而非單純發電。在不改變土地性質的前提下,透過資本投入與專業分工,使養殖用地得以被維持與利用,並保留未來生產的可能性。
把問題歸咎於光電,無法讓養殖業變得更好;真正需要面對的,是人口流失、收入下降與經營能力弱化的現實。如果我們關心的是產業未來,就必須回到更根本的問題:這個產業是否仍具備持續經營的能力,以及誰來維持這近4萬公頃的養殖用地。
《以上言論不代表信傳媒立場》
作者:養殖行業觀察者 余滄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