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社》2024年底一篇關於新加坡優質豪宅買賣的報導,被星國政府官員告上法院,被影射洗錢的兩位部長宣稱記者不實誹謗,近日法院開庭審理,雙方展開激烈攻防。
《彭博社》在2024年12月12日發布一篇關於新加坡優質洋房(GCB)交易的文章《新加坡豪宅交易愈發隱密》(Singapore Mansion Deals Are Increasing Shrouded in Secrecy),遭到影射的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兼內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和人力部長陳詩龍(Tan See Leng)於2025月2月正式提告。
新加坡媒體《亞洲新聞台》(CNA)報導,根據法院審判內容,文章提到尚穆根在2003年以795萬新加坡幣(以下皆是)購入位於阿斯特麗德山(Astrid Hill)一戶豪宅,後以8800萬元出售給瑞銀信託(UBS Trustees),陳詩龍也以將近2730萬元的價格,在布里札伊(Brizay Park)購入一棟豪宅。
遭影射的部長提告,指早已被《彭博社》鎖定
兩位部長宣稱,這篇文章暗示他們利用監管和資訊揭露機制的漏洞,以「不透明的方式」進行房產交易,涉嫌誹謗他們。
尚穆根表示,他從《彭博社》一些內部郵件得知,自己成為攻擊目標,原本新聞製作單位想報導他出售房產的事情,但卻想以更多資訊來「包裝」此事。
尚穆根指控,這篇文章表面上是關於新加坡優質豪宅的報導,實際上卻是為了把披露他買賣房產交易的事情合理化。《彭博社》的律師辯稱,部長很早就被告知,他的房產交易會在文章中提及,而且文章草稿和修改版本都未提到他的名字。
《彭博社》的文章還披露,越來越多人利用信託購買豪宅,以保護身份和隱私,而買家也願意為「秘密交易」支付溢價。尚穆根對此表示這完全是無稽之談,並指出是否提交「產權限制申請」並不影響買賣雙方商定的價格。
文章也提到,未提交產權限制申請的交易「更難追蹤」,因為不會出現在相關單位的資料庫中,尚穆根解釋在交易完成後,政府相關單位的資料可以找到買賣資訊。
陳詩龍則表示不明白為何自己的房產買賣被描述為「未公開」,因為最終還是會出現在公共紀錄中。
星國政府要求更正報導,《彭博社》照辦但稱受到威脅
新加坡政府於2024年12月文章發布後根據該國的《防止網路虛假資訊和操縱法》命令《彭博社》更正報導。根據《路透社》報導,《彭博社》遵照指示更新文章,但附上通知表示,更正是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發布,且仍堅持其報導立場。
根據《聯合早報》報導,新加坡法院於4月7次起開庭審理此案,控訴方指控,儘管記者已收到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的答覆並掌握實情,寫稿時卻故意「篩選」資料以製造假象,讓讀者以為政府沒有進行監管,而是交給私人服務業者來核實優質洋房交易人的身份。

控方還指出,尚穆根與長陳詩龍的個別豪宅交易,並非如《彭博社》報導所影射的「不為人知」,事實上,在交易完成後,任何人只須上相關網站搜索,便可查到買家、賣家與成交價等資料。
記者法庭堅稱報導與洗錢無關
《彭博社》記者羅德蔚則堅稱文章與洗錢無關,然而,控方舉證反駁,並指《彭博社》刻意調整最終稿件的段落順序,目的是把部長的豪宅交易與外界對洗錢活動的疑慮做聯想。
羅德蔚在審理過程一再強調,洗錢活動並非文章的重點,文章中談及本地優質豪宅交易「不為人知」,指的是不為公眾所知,而非影射政府對這些交易不知情,但其主張遭到控方律師和法官連番打臉。
例如文章其中一個段落是關於新加坡30億元洗錢案及相關細節,羅德蔚在法庭上聲稱,這段內容來自房地產界的受訪者,自己身為記者只是改寫轉述。但是,當法官要求他從呈堂證據中,找出受訪者與他說過這段話的記錄時,羅德蔚改口承認,其實受訪者只簡單提到洗錢案,沒有說過文章中的那一段內容。
原告律師則直言,「這是你的文章,你可以嘗試說你不記得、忘記昨天午餐吃什麼或感到混淆等,但你無法逃避自己寫過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