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出招了!以「王金平模式」提假處分保立委資格 黃國昌:完全不擔心

民眾黨

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與白營戰火再起,她已向台北地方法院,對被開除黨籍申請假處分,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20)日對此表示,就交給司法程序處理,他完全不擔心。

台北地方法院今日證實,有收到李貞秀所提出的假處分聲請,近日就會做出裁定。

李貞秀近日頻上綠色政論節目上演「貞人秀」,化身「爆破士」砲轟周榆修、黨團主任陳智菡等多位要角,並痛批黃國昌「吃人夠夠」。

李貞秀並強調,她已經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文件,自己尚未簽署立院離職文件、仍保有30天的民眾黨內的申覆期限。

未簽署立院離職文件,批黃國昌毀約在先

李貞秀進一步指出,她是循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模式提出申請假處分,黃國昌「污衊我、妖魔化我,非要我走人不可,就是因為民眾黨給不出一個開除的正當理由。」

李貞秀也解釋,申請假處分是要讓民眾黨的相關程序先暫停,她也還沒有立法院離職的文件簽,「是我的搶不走,不是我的留不住!」,是黃國昌毀約在先,就照正常程序來。

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申請假處分,盼保住立委資格,與白營進入司法戰。(圖片來源/李貞秀臉書)

黃國昌在回應時稱,李貞秀跟王金平的狀況可能完全不一樣。

黃國昌接著指出,對於民眾黨而言,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2024年參選總統時,本於共融社會的價值跟精神,既然大家生活在這塊土地上,也都取得中華民國的身分證,那在確保他們的權益,不該有歧視性對待,「這個價值跟理念是正確的。」

黃國昌話鋒一轉地表示,不過對於特定的人,如果自己在言行或職務上,沒辦法滿足這個職務需求的時候,當然就必須要做一些處置。

與王金平狀況不一樣,法律顧問:後續非屬行政處分

民眾黨法律顧問賴苡安也對假處分一事回應稱,依照《選罷法》第73條第2項的規定,在喪失政黨黨籍的時候,不分區立委的資格就會自動喪失。

賴苡安強調,所以李貞秀的資格、她的身分、她的狀態,已經是穩定了,在4月13日中評會開鍘的那一天,其實就已經不具備民眾黨的黨籍,她就沒有所謂的不分區立委的資格。

賴苡安解釋,所以後面不管是中選會函請立法院來做註銷、立法院有註銷的動作,或者是中選會有沒有去做公告的部分,這一些都並不是屬於有行政裁量的行政處分,它都僅僅只是一個觀念通知而已,「並不會再去變更李貞秀女士的身分跟資格。」

「所以,不分區立法委員的資格,僅僅就是繫屬在她是否具備有黨員的身分。」賴苡安強調,後面的行政機關的所有程序,以及包括她自己解職文件的簽署或者是程序,都只是一個行政作業而已,它並不是一個新的法律行為。

針對李貞秀她提出訴訟,賴苡安也表示,每個人都有他的權利,都是相對地尊重。至於在法院的攻防,就留到上法院的時候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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