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兩大離岸風電廠沃旭、CIP 控告美國聯邦政府獲勝訴

離岸風電

丹麥兩大能源巨頭沃旭能源(Ørsted)與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最近在對美國政府提出的訴訟均獲得勝訴,聯邦政府不得下令停工,這件訴訟引起《路透社》(Reuters)、《ESG Today》及《Offshore Wind.biz》等國際媒體報導。

沃旭和CIP在2025年被美國聯邦政府以「國家安全」與「行政重審」為由的停工禁令時,果斷選擇訴諸法律。最新進展顯示,美國聯邦法院接連簽發初步禁制令,判定政府行為恐違法,裁定沃旭與 CIP 等開發商勝訴並獲准立即復工。此一司法勝利被視為綠能產業對抗政策風險的重要分水嶺。

美國海洋能源局下令停工,沃旭率先提起訴訟

這起訴訟風暴始於 2025 年初。美國內政部與海洋能源管理局(BOEM)在 2025 年 8 月及 12 月,無預警向多個已進入建設階段的風場發出「暫停工作令」(Stop Work Order),理由是需要重新評估風機對國防雷達系統的干擾。

首波反擊由沃旭領頭,針對其投資額高達 50 億美元、完工度已達 87% 的 Revolution Wind(大革命風場) 提起訴訟。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法官 Royce Lamberth 在裁決中重砲轟擊聯邦政府,指出政府在沒有提供明確法理依據與證據的情況下,貿然終止已獲准的項目,其行為「武斷且反覆無常」(Arbitrary and Capricious)。
Royce Lamberth 法官強調,政府未能充分論證所謂的「國安風險」為何在項目即將完工時才變得迫在眉睫,且未考慮開發商每日損失數百萬美元的「難以彌補之損害」,最終裁定暫緩執行停工令。

CIP 跟進提告聯邦政府:Vineyard Wind 1 獲復工綠燈

緊隨沃旭之後,由 CIP 主導的美國首座大規模商用離岸風場 Vineyard Wind 1 也在馬薩諸塞州地方法院取得關鍵進展。法院於 2026 年 1 月底同樣簽發了初步禁制令,禁止聯邦政府執行針對該風場的停工要求。

CIP 於訴狀中指控,政府的行為不僅違反了《行政程序法》(APA),更無視開發商在租賃與建設許可中所投入的鉅額「信賴利益」。據法院文件顯示,Vineyard Wind 1 已開始向電網供電,若強行中斷將對新英格蘭地區的能源安全造成衝擊。法院最終認可了 CIP 的主張,認定開發商在法律攻防中具備極高的勝訴可能性(Likelihood of Success),因此應維持施工現狀。

綠能開發者的「法律保險」:建立行政程序防火牆

除了沃旭與 CIP,包括 Dominion Energy 的維吉尼亞風場及 Equinor 的 Empire Wind 也都在相似的法律路徑下取得復工許可。這一系列的勝訴,為全球離岸風電產業確立了兩項關鍵的法律原則:

既有權利不容侵犯: 一旦項目通過環評與施工許可(COP),政府若無具體違法事實,不得以「政策轉向」為由單方面撤銷許可。行政程序透明化: 法院明確要求政府在行使監督權時,必須具備嚴謹的科學證據,而非僅憑「總統備忘錄」或籠統的國安概念進行行政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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