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土地案》沈慶京遭起訴求刑26年 前經濟部長陳瑞隆求刑12年、朱雲鵬求刑7年

京華城案

當年京華城土地的左手賣右手案,終於被起訴了!檢方指控民國108年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指示中石化以子公司鼎越開發斥資372億元,向關係企業京華城公司標購京華城案土地等一系列操作,獲利金額都流向沈慶京帳戶,地檢署8 日依《證交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洗錢等罪起訴沈慶京13人,其中沈慶京涉3罪被累計求刑26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31億9161萬元。

同集團兩公司買賣京華城土地溢價,錢還進沈慶京帳戶

中石化和京華城、鼎越同屬威京集團,根據檢方指控,同集團下鼎越開發從京華城公司買地,藉「左手賣右手」,同一塊土地價差多了30億元,事後有29億作帳至澳門銳亮公司給沈慶京還賭債,此外,鼎越拿到土地後,將這塊土地得到的放寬容積率,的利益分潤5億給京華城公司,其中2.5億流向沈慶京的相關帳戶,已經嚴重侵害中石化股東權益,除了沈慶京,案發當年董事長林克銘、自民國109年就擔任中石化董事長的前經濟部長陳瑞隆一併被起訴。

前中石化獨董、馬政府時行政院政務委員朱雲鵬求刑7年,併科1000萬元罰金,差不多就是他擔任獨董期間4年從中石化領的薪酬總額。(圖片來源/ 信傳媒資料庫)

一共起訴13人,被依照違反證交法171條非常規交易及特別背信起訴有前經濟部長、現任中石化董事長陳瑞隆求刑12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前中石化董事長林克銘求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前中石化獨董、馬政府時行政院政務委員朱雲鵬求刑7年,併科1000萬元罰金,朱雲鵬當年在當政務委員被《壹週刊》拍到上班時間喬裝出門約會。

前政府高官陳瑞隆和朱雲鵬,被求刑7年以上

其他還有前中石化總經理余建松2罪求刑9年,前中石化財副總陳穎俊2罪求刑9年,前中石化副總劉雲志求刑5年,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2罪求刑9年,張文求刑4年,中石化董事沈慶京長子沈輝庭求刑4年,前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3罪求刑10年,併科100萬元罰金,前中石化法務陳俊源求刑4年,估價師葉紫光求刑3年6月。

朱雲鵬之所以被起訴,是因為他擔任中石化獨立董事多年,本應監督董事會決策,從民國106年到109年四年從中石化領超過1000萬元薪酬,被檢方認為責任難以撇清。

本案還涉及兩名外國人,另澳門人朱少芬、鄭李秋微2人涉洗錢罪遭通緝,另外朱俊嘉7人罪嫌不足獲不起訴。沈慶京被認定直接涉案有許多證據,而且當時他雖然沒有擔任中石化董事長,卻掛名中石化顧問,每年領700到900萬顧問費,最關鍵的是,他直接擔任中石化100%持股的鼎越公司董事長,溢價買進的土地,等於是由中石化股東買單,因此本案被被告大都以證交法177條第一款第二款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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