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鬥蕭王》蕭旭岑手捧鉅額現金照曝光! 金溥聰「哽咽」:他們說要把馬英九趕回家

政治

前總統馬英九指控其基金會前部屬蕭旭岑、王光慈涉嫌違反財政紀律,遂委託舊部金溥聰於本(25)日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會中律師、會計師均證實蕭王有異常行為,更曝光蕭旭岑手捧鉅額現金照片。金溥聰並一度「哽咽」,因為蕭王對基金會同仁說「要把馬英九趕回家」。

本日記者會由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戴遐齡主持,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瀛睿律師事務所黃翊華律師、誠品會計師事務所台北所所長周志誠、馬英九基金會顧問廖繼斌出席。

戴遐齡秀馬英九授權書,金溥聰爆:蕭王阻撓我們見面

針對蕭旭岑陣營質疑金溥聰未獲馬英九授權調查本件違反財政紀律爭議,本日記者會於金溥聰發言之前,由戴遐齡秀出馬英九以毛筆親筆撰寫的授權書。

授權書記載,本人馬英九於115年2月16日已親自當面委任前國安會秘書長高華柱及金溥聰兩位協助調查蕭旭岑與王光慈涉及刑法侵佔與背信犯罪,特此聲明。

證明確已獲得馬英九授權後,金溥聰發言感慨:「我認識馬總統這麼多年,我從來沒有看過他有這麼憂心過一件事情」。

金溥聰也說,其實遠在去年6月,馬英九就跟他講過,他心裡非常不安,因為蕭王兩人常背著他跑中國;且之後馬金相約要定期碰頭吃飯,豈料屢遭蕭王封鎖,直到今年2月才終於再次聚首。

蕭王涉以不明週轉金辦尾牙發年終,金溥聰:未告知馬英九

金溥聰指出,一位曾在國安局服務的基金會同仁申訴說,在114年12月到115年1月之間,王光慈曾分2次私下拿了現金共120萬元要該同仁保管,聲稱是蕭旭岑轉交的「週轉金」,該同仁因擔心來源不明,遂請辭並交還現金。

金溥聰續指,今年2月10日,基金會在五星級飯店舉行尾牙,但是馬英九沒有受邀、也不知情,當天上午王光慈在辦公室私下個別發放每個人2個月的年終獎金及所謂的績效獎金,年終獎金一共發出146萬現金,績效獎金只知道光其中一位拿了14萬元,總金額已超過前述120萬元週轉金。

金溥聰指出,往年基金會年終獎金發放都是以薪水轉帳的方式,今年是第一次改用現金發放,發放獎金及當晚尾牙期間,王光慈一再提到這筆錢源自台商捐款「不必繳稅」,蕭旭岑當時也在現場。

蕭旭岑手捧鉅額現金照曝光!金溥聰批:不是說沒碰錢?

針對蕭旭岑一再強調,從來沒有接觸過台商捐款、也從來沒有碰錢,金溥聰本日秀出一張照片,強調是從王光慈電腦硬碟取得的照片,上傳日期是2023年10月,畫面是蕭旭岑正從台商手中接過鉅額現金,而該名台商正是中國台聯常務副會長、廈門台商協會會長韓螢煥。

金溥聰說,查了2023年前後1、2年的基金會帳務,也有請會計師事務所協助對照,結果都沒有找到類似金額的入帳記錄,「所以我不知道這張照片,他們要如何解釋?」

金溥聰也說,當初受託保管120萬元現金的同仁表示,王光慈交給他保管的現金都是舊鈔,但是王光慈後來拿給他的離職年終獎金跟績效獎金總共30萬卻都是新鈔,再加上發放給其他員工共170萬左右的獎金,數額遠遠超過前面所保管的120萬元,「那是不是有其他來源不明的捐款?」

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手捧鉅額現金照片曝光,金溥聰質疑蕭旭岑當初說完全沒碰錢,如今要如何解釋?(攝影/鄭國強)

金溥聰:蕭旭岑用基金會資金僱用國民黨副主席助理

金溥聰也爆料,蕭王2人年薪達500萬,光這2人就佔了馬英九基金會人事支出的49.4%,而且蕭旭岑出任國民黨副主席之後,又對外指稱他會繼續擔任基金會的「首席執行長」,而王光慈則直接在辦公室群組宣布,以後就由她遞補為執行長,她並自行加薪到執行長的待遇。

「一個小小的基金會,居然設2個同樣薪水的執行長」,金溥聰進一步爆料:「蕭旭岑不但一直領執行長薪水直到今年2月被解職為止,他還安排了一位基金會洪姓員工當他國民黨副主席的助理,而這個員工領的也是基金會的薪水。」

金溥聰強調,馬英九對上述完全不知情,也沒有被告知,且馬本人在基金會並未支薪,每月只有領國家的月退俸5萬多元而已…

金溥聰「哽咽」:蕭王企圖把馬英九趕回家

金溥聰指出,蕭王2人多次藉口「馬英九忘記了」而擅自作主,還要求基金會同仁也比照著去說謊,讓許多同仁良心過不去,「我們的律師訪談員工至少有2位表示,他們都被蕭王交代,只要總統問任何事情就回答『已經報告過了,是你忘了』」

金溥聰也指出,王光慈特別交代同仁,如果馬英九要找她就回說不在,她也刻意不接電話,甚至當馬英九親自前去辦公室找她時,她常躲到廁所或茶水間,還有一次來不及躲,就躲到辦公桌的底下。

金溥聰進一步爆料,王光慈於去年11月7號與3位同仁開會,宣布今年5月20日就要把馬英九的辦公室及車位租約都提前解約,在場的同仁證稱,當時王光慈的用詞:「就是要把老闆趕回家!」講到此處,金溥聰十分感慨馬英九所受遭遇,不禁數度哽咽。

講到蕭王2人企圖將馬英九趕回家,金溥聰一度哽咽。(攝影/鄭國強)

律師稱「確有發現犯罪行為」:已全程錄音錄影

瀛睿律師事務所黃翊華律師表示,本次是受馬英九的委託前來調查本案。黃律師表示,如果財團法人成員對外收受捐款但卻未依規定入帳,反而自行挪用或自行處分,就有構成刑法上背信或是公益侵佔罪的嫌疑,「那在本案的調查過程中,確實有發現此等行為。」

黃律師指出,本次調查的過程中,確實有發現基金會成員除有上述未將收受的捐款依規定入帳的行為,更有面對會計師針對財務事項詢問時,有做出不實陳述的行為。

黃律師特別強調,在律師事務所調查本案的過程當中,所有的這個調查、證人的詢問,都有善盡告知並全程錄音錄影,馬英九、戴遐齡、金溥聰,也全程都有在場,以上都有充足證據可供查核。

周志誠:年終獎金罕見沒有金流紀錄

誠品會計師事務所台北所所長周志誠表示,自己從馬英九基金會在107年成立以來就一直擔任基金會的簽證會計師啊,個人從事會計師工作到目前為止已經30多年了,長年都是秉持會計師的職業道德規範,公正、誠實、獨立、客觀地執行業。

對於本起事件,周會計師指出,馬英九基金會從107年到113年的年終獎金發放,基金會只有一種匯撥轉帳的方式撥給同仁,同時也有都向國稅局申報的薪資所得吼,這點從基金會的存款帳戶資料以及同仁申報所得稅的資料,都可以勾稽出來。

「但是在114年度的年終獎金發放,今年115年的2月10號年終尾牙的時候,是由前執行長王光慈以現金的方式發放給員工」,周會計師表示:「這一點從查核的過程來看,基金會的銀行存款帳戶並沒有支付的記錄,而且資金來源也沒有做任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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