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偷拍累計20家診所遭裁罰》消基會:罰50萬太輕、應重罰千萬元

醫美亂象

國內醫美診所偷拍事件持續延燒,衛生福利部日前公布第二波「侵害病人隱私遭裁罰醫療機構名單」,新增3家診所遭裁罰,累計已有20家醫療機構因涉及侵害病患隱私而遭公開揭露。

隨著全國大規模稽查持續進行,醫療隱私保護問題也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此次事件起源於愛爾麗醫美診所涉嫌偷拍案,檢警調查發現,部分診療空間疑似裝設偽裝攝影設備,引發外界震驚。由於醫美療程常涉及更衣、身體裸露、麻醉及私密部位治療,病患在接受療程時往往處於缺乏防備的狀態,一旦遭偷拍,不僅涉及個資與隱私權問題,更可能造成難以抹滅的心理創傷。

對此,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前董事長、律師吳榮達接受《信傳媒》電訪時表示,「這起事件最大的問題不只是偷拍本身,而是病患完全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遭到拍攝,已涉及人格權、肖像權及個人資料保護等多重權益侵害。」

他呼籲政府應儘速修法,提高罰則與停業處分,同時建立更嚴格的監督機制,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偷拍不只是隱私外洩,更涉及人格權與個資侵害

吳榮達指出,從目前曝光的案件來看,部分診所將攝影設備設置於一般人難以察覺的位置,病患在接受療程過程中根本不知道自己可能遭到拍攝。

他表示,「當民眾進入醫療院所接受治療時,理所當然相信診療空間是安全且受到隱私保護的。然而偷拍事件發生後,病患最擔心的往往不只是被拍攝,而是拍攝內容是否涉及身體私密部位,以及這些影像是否可能遭到外流。」

「這已經不只是隱私權問題,而是人格權、肖像權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權益受到侵害。」吳榮達強調。

他認為,人體影像本身就屬於個人資料的一部分,尤其涉及身體裸露或私密部位時,其敏感程度遠高於一般個資。一旦遭到不當蒐集、保存甚至外流,對當事人造成的傷害可能持續多年。

「更令人憂心的是,多數病患是在案件曝光後才開始懷疑自己是否曾遭偷拍,即使曾到涉案診所接受療程,也無法確定是否曾被拍攝。」

因此吳榮達建議,近期曾到遭公布裁罰診所接受醫美療程的民眾,應主動向警方或檢察機關報案,由檢警進一步比對相關證據與影像資料,確認是否受到侵害。

懷疑遭偷拍怎麼辦?專家建議第一時間報警

針對消費者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吳榮達表示,若是此次事件中的既有受害者,可透過檢警調查程序確認自己是否遭到拍攝;若未來民眾在醫療院所發現疑似偷拍設備,更應立即報警處理。

他指出,許多人可能會選擇離開診所後再向警方報案,但這樣做存在證據滅失風險。「如果當場發現有可疑設備,最好的方式就是立刻報警,讓警方到場扣押設備與相關證據。」警方到場後不僅能扣押設備,也能進一步確認是否涉及偷拍、錄影內容是否拍攝到病患私密部位,作為後續刑事追訴與民事求償的重要依據。

他解釋,若等到離開現場後才報案,相關影像資料可能已遭刪除或銷毀,後續蒐證難度將大幅提高。

吳榮達也提醒,即使影像尚未外流,只要涉及未經同意的偷拍行為,病患仍可能主張人格權受侵害,並進一步尋求法律救濟。

消基會指出,醫美偷拍事件不僅涉及隱私權,更可能侵害人格權、肖像權及個人資料保護權益。(圖片來源/photoAC)

最高罰50萬元夠嗎?消基會:應提高至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元

除了病患權益問題外,外界也質疑現行法規是否具有足夠嚇阻力。

依現行《醫療法》規定,侵害病患隱私可處5萬元至50萬元罰鍰,並得命停業或廢止開業執照。不過吳榮達認為,這樣的處分與醫美產業的營運規模相比,顯然不足。

「以醫美產業的獲利來看,目前的罰鍰金額確實太低。」他指出,若私密影像遭偷拍甚至外流,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極其重大,遠非一般商業糾紛可比。

「我們看到許多法律,例如《公平交易法》針對虛偽不實廣告,經過修法之後,最高甚至可以裁罰到上億元。相較之下,偷拍事件如果涉及私密影像外流,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是非常巨大而且難以回復的,因此我認為罰鍰應該提高到數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

他建議政府應儘速檢討《醫療法》,大幅提高罰鍰金額,視違規情節輕重提高至數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才能讓業者真正重視病患隱私保護。

此外,他也認為現行停業6個月的處分過於輕微。

「半年停業對很多業者來說影響有限。」他指出,健保特約醫療機構若有重大違規,甚至可能面臨長時間停約或停止特約資格;相比之下,偷拍事件涉及病患基本人權與身體自主權,卻僅停業半年,明顯不成比例。

他主張,若屬重大或系統性違規案件,主管機關應考慮延長停業期間,甚至不排除廢止開業執照。

集團式經營成監管挑戰,應追查決策源頭

此次遭查獲的部分醫療機構屬於大型醫美集團體系,也引發外界關注是否應以集團層級進行管理與裁罰。

對此,吳榮達表示,依現行《醫療法》規定,診所是以個別醫療機構為管理單位,每家診所都有獨立負責醫師,因此行政裁罰原則上仍須以個別診所為對象。

不過他認為,若檢調發現偷拍設備的設置、管理或決策來自集團總部,就不應僅限於個別診所調查,而應向上追查決策源頭。「如果是集團統一規劃或管理,檢調就應直接搜索集團總部。」

如此一來,不僅能掌握更完整的證據,也能釐清是否存在系統性管理問題,而非僅將責任歸咎於單一院所。

醫療錄影新指引上路》消基會:仍有不足

事件爆發後,衛福部已訂定「醫療機構錄影設備設置管理指引」,希望補足現行制度缺口。

根據指引內容,候診區等公共空間可設置錄影設備,但須明確標示;診間若需錄影,則必須取得病患書面同意;至於手術室原則上不得設置錄影設備。

然而吳榮達認為,新指引雖是進步,但仍有進一步強化空間。

他指出,即使病患簽署同意書,也不代表診所可以任意拍攝。未來應進一步規範鏡頭拍攝範圍,避免拍攝病患更衣或私密部位檢查過程,並建立更嚴格的限制標準。

此外,他也提醒,法規訂得再完整,如果缺乏執行與查核,效果仍有限。

「徒法不足以自行。」吳榮達強調,主管機關應建立定期且高頻率的稽查制度,持續檢查醫療機構是否依規定設置及使用錄影設備,而非等到案件爆發後才進行全面清查。

醫美療程常涉及更衣、身體裸露及私密部位治療,一旦遭偷拍或影像外流,恐對病患造成長期傷害。(圖片來源/magnific)

醫病爭議可蒐證,但不應犧牲病患隱私 

針對部分醫師主張錄影有助於保障醫療人員權益、避免醫療糾紛,吳榮達表示,他長期擔任衛福部醫療爭議相關審議委員,實務上在判斷是否存在醫療疏失時,主要依據病歷資料、護理紀錄及醫病雙方陳述進行認定,並未因缺少手術室錄影畫面而無法判斷責任歸屬,因此不認為錄影是認定醫療責任不可或缺的要件。

他指出,若醫師為履行術前告知義務而進行錄影存證,仍屬公開且經當事人知情的情況,與未經同意拍攝病患診療過程或私密部位的偷拍行為有本質上的不同,不能作為在診療室或手術空間設置錄影設備的正當理由。 

重建醫病信任,制度改革比事件平息更重要

對於此次事件帶來的長期影響,吳榮達坦言,短期內勢必衝擊民眾對醫美產業的信任。

許多人可能因此擔心,在接受醫美療程時是否會遭偷拍,自己的私密影像是否可能遭保存甚至外流,進而影響接受療程的意願。

不過他也認為,隨著時間過去,社會記憶終將逐漸淡化,「最終還是要回到法令是否完備、制度是否完善,以及主管機關是否真正落實查核。」

吳榮達強調,唯有透過更嚴格的法規、更具嚇阻力的處罰,以及持續性的監督管理,才能真正保障病患隱私權益,也才能逐步重建民眾對醫療體系的信任。

此次醫美偷拍事件不僅是一場醫療產業風暴,更是一記警鐘。當病患願意將身體與隱私交付給醫療機構時,醫療體系也必須承擔起相對應的責任與義務,如何在醫療安全、病患權益與隱私保護之間建立更完善的制度保障,將是政府與醫界接下來必須共同面對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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