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推癌症居家化療保險公司就不賠了? 洪子仁:理賠制應從「住院」變「治療」導向

醫療政策

隨著人口高齡化與生活型態改變,台灣癌症負擔持續攀升。根據衛福部最新公布的癌症登記資料,國人新發生癌症人數已達13萬8,051人,較前一年再增加7,758人,且已連續多年呈現成長趨勢,癌症也長年穩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 

在此背景下,衛福部預計於下半年推動居家癌症治療政策,讓部分癌症患者可在醫療評估與安全條件下,於居家環境接受化療與相關照護。然而,政策尚未正式上路,就已引發制度面討論,其中最受關注的,是現行部分商業醫療保險仍以「住院」作為理賠條件,導致部分病患即使可在門診或居家治療,仍可能選擇住院,以符合保險給付規定。 

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直言,若保險制度無法與醫療發展同步,最終病患仍會回到住院體系,不僅增加醫療資源負擔,也可能讓保險公司支付更多費用。他並呼籲保險業者重新檢視理賠思維,使制度能跟上醫療模式的轉變。 

究竟「為了領保險而住院」的現象是否真的存在?這是否已成為居家醫療發展的阻礙?未來又該如何在病人權益、醫療需求與保險制度之間取得平衡?

對此,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接受《信傳媒》電訪時分析,問題背後牽涉醫療科技進步、舊保單設計與保險風險管理等多重因素,並非單一面向可以解決。

醫院確實觀察到「為理賠而住院」現象

洪子仁表示,醫院端確實觀察到部分病患因保險理賠需求而住院的現象,而這個問題其實已經存在多年。

他提到,2年前衛福部曾針對俗稱「One Day Admission(一日住院)」的情況進行統計,結果發現短短半年內,相關案件所申報的健保費用就高達40多億元。

所謂一日住院,是指病患當天辦理住院、接受治療後很快出院。進一步檢視部分案件內容後發現,其中有些個案的住院紀錄裡,除了住院費與診察費之外,並未看到明顯的手術或特殊醫療處置。

洪子仁指出,因此外界一直有聲音認為,部分病患住院的主要目的,可能是為了符合商業保險理賠條件。「尤其是在癌症治療領域,有些患者需要使用價格高昂的自費標靶藥物,若保單規定必須住院才能理賠,病患自然傾向選擇住院。」

「這個現象確實存在,但不能單純把責任歸咎於病人或醫院,而是制度發展與醫療進步之間產生了落差。」洪子仁表示。

舊保單跟不上醫療科技進步

洪子仁分析,問題的根源在於許多保單是在10幾年前甚至20年前設計的。

「當時的醫療環境與現在截然不同,許多治療必須住院才能進行,也並未想到醫療科技發展如此日新月異,因此保險公司將『住院』作為理賠認定基礎並不奇怪。」

然而近年來醫療科技快速進步,包括日間手術、微創手術、新型抗癌藥物以及遠距照護等發展,使得許多過去必須住院進行的治療,如今在門診甚至居家環境就能完成。

洪子仁舉白內障手術為例,「過去白內障手術幾乎都需要住院,但現在已成為標準的門診手術;部分心導管檢查病患若沒有特殊處置,也可以當天完成檢查後返家;未來癌症化療也可能逐漸朝居家化方向發展。」

「醫療模式已經改變了,但很多保單條款還停留在20年前。」洪子仁認為,當保險制度仍以住院作為理賠前提時,就會出現病患明明不需要住院,卻因保險因素選擇留在醫院的情況。

白內障手術從過去需要住院觀察的治療方式,逐漸轉變為現今多數以門診手術完成的醫療型態,不僅縮短病人恢復時間,也提升醫療效率,成為醫療科技進步後,保險理賠制度調整的重要參考案例。(圖片來源/Magnific)

第一線醫師陷入兩難......

這種制度落差,也讓第一線醫師陷入兩難。

洪子仁指出,從醫療專業角度來看,醫師知道部分病患其實不一定需要住院,但如果不讓病患住院,患者可能無法獲得保險理賠。

「尤其癌症標靶藥物費用往往十分驚人,動輒數萬元甚至數十萬元,對許多家庭而言是沉重負擔。」

因此醫師除了考量醫療適當性之外,也必須考量病人的經濟能力與實際需求。洪子仁指出,「這其實是醫療現場非常現實的困境。」

他表示,過去一日住院問題受到關注時,健保署曾討論是否加強查核,因為若住院後幾乎沒有任何必要醫療處置,理論上並不符合健保住院精神。但後來健保署並未進一步大規模追查,原因之一也是考量到醫療現場面臨的複雜情況。

居家化療若上路,舊保單問題恐更明顯

如今衛福部準備推動居家癌症治療,這項長年存在的問題恐怕將更加凸顯。

洪子仁指出,居家醫療的核心目的之一,就是希望讓病床能夠更有效率地使用,把有限資源留給真正需要住院的病患。

然而如果病患因為保險理賠考量,寧可住院也不願接受居家治療,那麼居家醫療政策推動效果勢必受到影響。

他認為,目前最大的問題其實不是新保單,而是既有的舊保單。

因為近年推出的新型醫療保險,大多已開始將門診治療、日間手術甚至部分居家醫療納入保障範圍。真正困難的是那些十幾年前、20年前簽訂的保單。

「如果這些舊保單問題不處理,未來無論是門診手術、居家醫療或居家化療,都可能持續面臨相同障礙。」洪子仁指出。

保險公司為何不願放寬?

不過,洪子仁也認為,外界不能只站在醫療界立場看待問題。

他表示,保險公司之所以遲遲不願鬆綁條件,也有其現實考量。「這些舊保單當年設計時,就是以住院作為風險管理基礎,相關保費與賠付率早已完成精算。如果現在突然改變規則,讓原本必須住院才能理賠的項目改為門診也能申請給付,保險公司勢必擔心理賠支出增加。」

此外,業者也擔心所謂的道德風險,也就是開放後是否會出現更多申請案件,進一步提高賠付率。

洪子仁認為,正因為涉及契約精神與保險精算,因此保險公司不太可能在沒有配套的情況下全面放寬。

目前金管會、衛福部與保險業者已陸續展開討論,但截至目前仍未形成具體共識。

有些項目可比照白內障手術模式

那麼未來是否有機會找到折衷方案?洪子仁認為,部分項目其實已有成功先例。

他再次以白內障手術為例,過去白內障手術需要住院,但如今幾乎都是門診手術。不過,多數保險公司仍會依據保單內容給予理賠。

「未來主管機關可考慮建立正面表列制度,將一些過去屬於住院DRG(診斷關聯群Diagnosis Related Groups)如今已普遍改為門診執行的醫療項目列入認定範圍。如此一來,即使病患未實際住院,也能視同符合保單原本保障精神,這部分其實相對容易取得共識。」洪子仁表示。

註:DRG是健保給付醫院的「包裹式定額支付」制度。健保會根據病患的年齡、性別、診斷、手術、有無併發症等條件分類,預先訂定該群組的給付點數(即同病同酬),藉此鼓勵醫院提升醫療效率、減少不必要的檢驗與住院天數。

不過,相較於手術項目,癌症標靶藥物問題則複雜得多。

洪子仁提到,因為許多標靶藥物價格十分昂貴,一旦全面開放門診理賠,對保險公司賠付率影響相當大,因此也是目前最難協商的部分。

部分商業醫療保險仍以「住院」作為理賠條件,當醫療科技已能將許多癌症治療轉為門診或居家完成時,制度落差也引發是否出現「為了理賠而住院」的討論,成為居家醫療推動的重要爭議點。(圖片來源/photoAC)

居家癌症治療方向正確,但配套必須到位

至於即將推動的居家癌症治療,洪子仁認為方向是正確的。

他指出,美國、法國及許多歐洲國家早已推行多年,證明在適當條件下,居家化療是可行模式。不過,推動前提是建立完整配套。

首先必須確保病人安全,只有體能狀況穩定、已在醫院完成前期治療、沒有嚴重藥物過敏反應的患者,才適合接受居家化療。

其次,必須建立24小時遠距諮詢與緊急應變機制,確保病人在家中出現問題時能立即獲得協助。

此外,還需要專業居家護理團隊、藥物配送系統以及醫療廢棄物回收機制等配套支持。

洪子仁認為,台灣目前尚未具備讓所有癌症病患都能在家化療的條件,但這確實是未來值得發展的方向。

理賠制度應從「住院導向」轉向「治療導向」

面對未來醫療型態轉變,洪子仁認為,保險制度最終仍必須跟著改變。

他指出,未來理賠認定應逐步從「以住院為核心」轉向「以治療處置為核心」。「也就是說,保險理賠的重點應該放在病人接受了什麼治療、使用什麼藥物,而不是治療發生在病房、門診或家中。只要病人接受的是同樣的醫療處置,理論上就應該有相應保障。」

洪子仁也建議,未來可考慮針對健保認可的門診標靶治療或居家化療項目,透過一定比例折算理賠方式,作為保險公司與病患之間的折衷方案。

隨著居家醫療時代逐步來臨,如何讓保險制度跟上醫療進步,將成為下一階段的重要課題。

洪子仁認為,唯有透過衛福部、金管會與保險業共同協商,建立符合現代醫療模式的新型理賠制度,才能真正達到病人、醫療體系與保險產業三方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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