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投信在6月15日公告,最早在去年6月底,最晚到今年1月,一共有國泰國泰基金、國泰中小成長基金等8檔基金的淨值計算錯誤,公告「已就影響期間之基金淨值進行重新核算,並依核算後淨值補償受益人」,意思是有基金的淨值曾被低估。
國泰投信15日公告「發現本公司經理之八檔基金未符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條之規範,進而主動按相關作業程序,為保障基金受益人權益及正確反映基金資產價值,已就受影響期間之基金淨值進行重新核算,並依核算後淨值補償受益人。」

公告中列出國泰國泰基金、國泰中小成長基金、國泰大中華基金、國泰科技生化基金、國泰小龍基金、國泰中港台基金、國泰中國內需增長基金以及國泰台灣高股息基金等8檔基金在去年一段時間內淨值被錯估,有高估也有低估。
根據公告內容,若基金被低估的淨值,例如贖回的時候少拿了,「如有短少之受益權單位數或贖回款價金,由本公司以現金補償予受益人」。現金的計算方法是「依當日淨值差額計算,由本公司以現金補償予受益人」。
淨值被高估,例如受益人贖回的時候多拿了,處理原則是「已撥付之受益權單位數或已溢付之贖回款價金仍維持不變,由本公司負擔不予追回」。

公告中也承諾,受影響期間內申購、買回及庫存的投資人,將依重新核算後的正確淨值,並額外加計至 115 年 6 月 30 日之利息進行補償。
國泰投信強調,在重算的時候 相關調整結果不影響基金既有投資決策之有效性,亦不涉及基金契約所定暫停計算淨值、重大錯誤更正或其他依法應辦理之特殊事件。
對此,國泰投信官方回應,本公司於例行檢視作業中發現基金部分投資標的未符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所訂投資限制,本公司重新核算影響期間相關基金損益,採取從優原則辦理受益人補償,相關補償及衍生成本均由本公司全數負擔,對基金淨值、基金資產及受益人權益無影響,亦不涉及基金契約所定暫停計算淨值、重大錯誤更正或其他依法應辦理之特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