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置地廣場桃園B區」原先預計今年底完工,明年開始招租,卻被爆出建築物在飛航管制區內超高17公尺,建物恐要自砍4層樓才能過關,桃園市政府不發使用執照一事,今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成為質詢焦點。
立法委員郭國文說「置地廣場」建物超標,已投入百億了,還要拆掉4層樓,要求金管會去查。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回應,公司(指國泰人壽)必須要釐清,為何取得建照之後還會違規,要求公司對外說明。郭國文還說,金管會的金檢人員今天還在國泰集團(金檢國泰泰投信案)「該查的都要查,連『置地廣場』的案子都要查!」
該案在民國109年、鄭文燦市府時代核發建築執照,桃園市建管處官員說,此案於109年申請建照時,市府已依法將航高管制列入審查意見,當時建築師的設計圖面標示高度小於60公尺,市府因此依法核發建照,直到今年4月機場公司實測發現該案落在更嚴格的桃園航空站圓錐面管制區且有超高情事,市府立即發函要求改善並全面列管,以全力維護桃園國際機場及周邊整體飛航安全。
國泰人壽7日說明,此案位於桃園市中壢區高鐵桃園後站,緊臨鄰A18機場捷運站及華泰名品城。總量體約3.2萬坪,空間規劃以商場與商辦為主,其中55%為辦公空間,位於中高樓層,45%為商場零售育樂空間,位於低樓層。
國泰人壽總經理林昭廷7日媒體說明會表示,國壽於105年委託專業建築師事務所及顧問公司辦理置地廣場桃園B區新建工程,之後歷經桃園市政府會同相關單位共同審查,於110年9月依法取得建照,並於報準後按圖施工,亦遵照相關安全法規,配合主管機關辦理。
根據媒體報導,這起超高烏龍源自於對民航局公文的認知落差,吳姓建築師認為,依規定建築物超過60公尺才要檢附文件審理,便將高度設計為59公尺,並順利向桃園市建管處取得建照。
結果,今年4月桃園機場公司委託測量廠商查報障礙物時,發現該建築同時也落在桃園航空站的「圓錐面範圍」內,依據高距比1比20的規定,該地容許高度僅40餘公尺。換言之,該建築必須同時滿足低於60公尺與符合圓錐面限高2項條件,實測下超高17公尺,至少得拆除4層樓才能符合飛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