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戒嚴首案確定判決 前總統尹錫悅涉「妨礙逮捕」等罪名判7年定讞

南韓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在2024年底宣布緊急戒嚴令失敗,時隔583天,最高法院今天(7月9日)首次就尹錫悅和戒嚴令相關的刑事案件作出裁決,尹錫悅因妨礙逮捕、濫用職權妨礙行使審議權等罪名,被判有期徒刑7年定讞。

《韓國先鋒報》(The Korea Herald )與《德國之聲》報導,南韓最高法院今天對前總統尹錫悅與戒嚴相關的刑事案件作出最終判決,判處7年有期徒刑,罪名包括妨礙逮捕、濫用職權。

最高法院駁回前總統的上訴

這是尹錫悅試圖在2024年底實施戒嚴令失敗後,所面臨一系列刑事案件當中,最高法院作出的第一項裁決。今年6月中旬,尹錫悅為戒嚴派無人機,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刑30年。

尹錫悅和特別檢察官對二審判決的結果均不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大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上訴法院的判決,聲稱判決不存在任何法律解釋上的誤解。

最高法院的判決書指出:「上訴理由主要針對下級法院的事實認定,而下級法院的判決並無錯誤,包括違反邏輯和經驗規則、超越自由評估證據的界限,或誤解構成犯罪的法律原則。」尹錫悅沒有出席周四的審判。

趙恩奭特別檢察官領導的特檢小組(內亂特檢組)要求對尹錫悅判處十年有期徒刑,罪名包括妨礙逮捕、侵犯內閣成員審議戒嚴令的權利、向外國媒體發表虛假聲明、下令刪除加密手機的記錄。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最初於今年1月一審判尹錫悅5年徒刑。

如今,最高法院認定尹錫悅犯有大部分罪名,包括妨礙執行逮捕和侵犯多名內閣成員的審議權,但是針對向外國媒體發表虛假聲明和涉嫌發布虛假戒嚴令相關的指控,罪名不成立。

尹錫悅和特別檢察官都提起上訴。今年4月,首爾高等法院將刑期增至7年,當時法院認定尹錫悅犯有濫用職權罪,罪名與向外國媒體發表虛假聲明有關,並認定他侵犯另外2名內閣首長的審議權。

這次裁決或將影響內亂案審判

這次裁決或將影響內亂案審判,本案的關鍵在於南韓反貪腐機構是否有權以叛亂相關指控逮捕尹錫悅。反貪腐機構正式名稱為「國民權益委員會」(Anti-Corruption and Civil Rights Commission、ACRC),並未直接處理內亂叛亂案件,但法院裁定,該機構可以調查濫用權力時發現的其他指控。

2025年1月,反貪腐機構試圖在總統府逮捕時任總統尹錫悅。據法院指出,由於總統安全局設置的路障和其他安保措施,執法人員被阻止在門外。

尹錫悅對此辯稱,該機構無權調查叛亂指控,因此調查、逮捕令以及執行逮捕令的行為均屬非法,但是高等法院駁回這些論點,認為調查和逮捕令程序均無違法之處。

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這一觀點,裁定叛亂指控是在反貪腐機構調查濫用權力指控的過程中發現的,因此該機構有權調查相關指控並尋求逮捕尹錫悅。

最高法院也駁回尹錫悅的另一項主張,即前總統與其辯護律師主張,反貪腐機構未經總統警衛長批准,擅自搜查總統官邸(他稱之為軍事設施),違反正當程序。

尹錫悅陷入8起刑事訴訟

但是最高法院裁定,警衛長未能提供阻止搜索和逮捕的有效理由。外界預計該裁決將影響尹錫悅的其他案件,這些審判也提出類似的調查合法性問題。

尹錫悅的法律團隊對於最高法院的判決表示深感遺憾,並聲稱最高法院未經充分審議就結案。「我們將透過憲法審查程序,包括提起憲法訴訟,來挑戰這項裁決的合憲性。」尹錫悅的律師表示。

尹錫悅還背負多樁案件,這位被彈劾的前總統目前已被拘留,因為他正在就另一項終身監禁的判決提出上訴,該判決指控他經由宣布戒嚴令,領導一場內亂。

尹錫悅堅稱,他宣布緊急戒嚴令的動機是出於公共利益,然而審理的法院指出,這是一起蓄意策劃的陰謀,造成「巨大的社會代價」。

在另一起案件中,尹錫悅涉嫌為戒嚴製造正當性,下令「向北韓派遣無人機,將投入作戰」,本案遭檢方起訴,6月12日首爾地方法院裁決,此項作戰帶有與國家安全保障或國土防衛無關的私人目的,挑起與平壤的緊張關係,並為他2024年12月宣布戒嚴令的失敗嘗試尋找藉口,因而判處這位前總統3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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