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積約24座大安森林公園 賴清德:工業區閒置地先罰款後拍賣

政府政策

行政院長賴清德19日拍板修正產業創新條例,工業區閒置土地地主在輔導改 善期2年內不改善,會先開罰並要求罰款1個月內提改善計畫,如果地主仍無表示,就進入強制拍賣程序。

賴清德積極改善「五缺(缺地、缺才、缺工、缺電 、缺水)」問題,上週六加班針對工業區閒置土地改善方案問題開會討論後,19日就拍板採「先罰後賣」原則。

工業區閒置土地:先罰後拍賣

根據中央社報導,經濟部中午在賴清德與立法委員便當會中,報告相關罰則擬定方向,初步拍板罰款最高達公告土地現值10%等政策方向。

經濟部長沈榮津受訪表示,處理工業區閒置土地方 式為「先柔後剛」,經濟部盤整出閒置超過3年的土地廠商名單後,會公告並給予2年輔導緩衝期,如果地主不處理就啟動裁罰,罰款後進入強制拍賣程序前,會再給第二次改善期,但相關細則尚未定案。

據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轉述,為促進土地所有 權人積極依法使用土地,產創條例將新增條文規定,地主2年內仍未完成使用,將依閒置時間長短、情節輕重 ,處以土地公告現值10%以下罰款;罰款1個月後仍未提改善計畫,可公開強制拍賣,底價為土地市價。

此外,2年緩衝期將註記,不因所有權轉移而中斷 ,避免地主透過轉移所有權延長緩衝期;土地拍賣後, 將除去土地設定抵押權、出租等相關負擔,再點交給拍定人。

全台有589公頃工業區土地可透過強制拍賣活化

經濟部工業局官員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民國104年1月時工業區閒置土地為825公頃,累計到今年8 月底,扣除已媒合使用土地,加上陸續達到閒置標準土地面積,工業區閒置土地面積共747公頃,扣除民間開發部分,屬政府機關設置的589公頃,可透過強制拍賣活化土地使用。

工業局官員說,104年1月施行用地革新方案後,新土地出售都有附帶條款,明訂土地所有權人需在2或3年內完成使用,否則政府可依契約買回,目前需藉強制拍賣方式處理的閒置土地多為104年前售出土地。

徐國勇表示,產創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立法院這會期優先法案,目前已在朝野協商程序,將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修正動議。 工業局官員說,相關細則將會在母法通過後半年內 提出,初步構想由工業局規劃中,包括罰款後1個月內須提出的改善計畫如何審理,及實際完成使用期限等。­

對於賴揆使出霹靂手段解決工業區土地閒置的問題,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目前產業界五缺之中,缺地問題若能順利完成幾個指標個案,不只能宣示政府決心,更能提振產業界信心,可發揮較大的效益。

強制拍賣需注意違憲問題

徐佳馨說,不過,閒置工業用地雖然不少,但並非每一塊工業用地都是適合開發的沃土,其中不少條件不 佳而乏人問津,日後,強制標售可能有不斷流標的窘境 。

徐佳馨表示,閒置土地的認定,與公開標售的「市價」,在規範上必須更為明確,強制拍賣程序進行是否有剝奪人民財產權的違憲疑慮,這些都是實際執行時要先評估規劃;畢竟台灣各縣市土地使用與地方民情有很大殊異,若以同一標準一概而論,日後效果可能不如預期。

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政府近年積極稽查拆除農地違章工廠,工業地需求因此增加,若條例通過後,預期會有較多工業地釋出,並趨向合理市場價格 ,有助活絡工業地的交易。

她認為,尤其對中小型規模的土地買賣,可望有明顯的助益,不過大型工業地的持有門檻高,需求也偏少 ,恐怕不是透過罰款或強制標售就能快速找到買家。

不過,張旭嵐認為,相較住宅區,工業土地成本原本就低,不少開發商或投資者早年低價購地並長期養地投資,未來這項條例若修法定案,勢必會打亂投資者的陣腳,進而重新處分或運用土地資產,屆時難免影響工業區土地的供需及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