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署長:估計明年上半年領到1萬普發現金 全國商總:發消費券比較好

政治

普發現金1萬元何時發放受到關注,財政部國庫署長陳柏誠20日表示,這次普發現金納入總預算編列,必須待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後才能執行,因此實際發放時程仍須尊重立法院預算審查進度,無法明確承諾。

「納入總預算須經三讀通過,總統公布後才能執行。」陳柏誠說如果外界希望能在農曆年前拿到1萬元,「我們這邊尊重立法院預算審查進度,若依照預算法規定,在年底前審查完,就有機會,雖然這對我們來說是個挑戰。」

普發現金過去有用過特別條例,他指出,如果要用特別條例,但它有一個先決條件,可排除《政府採購法》的等招標期與公告限制以加速招標。

陳柏誠指出,本次依總預算辦理無法排除《政府採購法》,正常招標程序通常需約五個月;過去即便排除採購法縮短二個月,保守估計仍需約三個月作業時間。

陳柏誠說,但考慮到這次因納入財政預算,無法排除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因此整體作業時程至少需要五個月,是否能在農曆年前發放,無法明確承諾。陳柏誠表示,若總預算今年底前通過的前提下,保守預估普發作業時間最快至少需要五個月以上,估明年上半年可以領得到一萬元現金。

另外對於普發1萬,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許舒博表示,相較於直接發放現金,商總主張採取「消費券」形式,更能發揮普發政策效益。現金發到民眾手上,部分可能直接存進銀行,未必會拿出來消費;錢如果發下去最後都存起來,沒有進入消費市場,就無法帶動買氣,政府花了這筆錢,對內需的乘數效果也就有限。

許舒博說,相較之下,消費券透過設定使用期限,可以讓這筆錢真正進入市場,從民眾消費、商家營收,到企業進貨及相關產業,一層一層帶動經濟活動,提升市場流動性,並直接挹注零售、餐飲、觀光、服務業及廣大中小微企業,讓政府投入同樣的政策資源,發揮更大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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