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選舉補助款納為己有 蔣萬安不是第一個 地方與總統選舉規定大不同

政治

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長蔣萬安2022年市長選舉獲得1726萬7700元選舉補助款,結果他將款項盡數放入自己口袋,引起加拿大約克大學副教授沈榮欽、資深媒體人吳國棟等各方抨擊。

事實上,蔣萬安不是第一個把選舉補助款放入自己口袋的台北市長,前市長柯文哲在第二任選舉時,也將1741萬元選舉補助款放入自己口袋,她的妻子陳佩琪公開表示,拿去繳房貸之後還結餘230萬元。

選舉補助款盡入囊中,蔣萬安惹來抨擊聲浪

針對蔣萬安當選市長後的1726萬元選舉補助款,加拿大約克大學副教授沈榮欽抨擊,他既不捐款弱勢團體,也不成立基金會,連表面的「公益」基金會都不肯裝一下,就直接把錢放進私人口袋。

對此,蔣萬安回應:「我們一切都是依法依規來申報,也經得起檢驗」。

資深媒體人吳國棟在政論節目《台灣最前線》中抨擊,蔣萬安是台北市歷來「最摳」的市長,而且他不只對自己的錢「摳」,就連市府超徵稅收也沒有選擇普發給市民。

不只蔣萬安,這些大咖也都把錢放自己口袋

相較蔣萬安把選舉補助款放入自己口袋,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則表示,台北需要智庫人才為都市做10年、20年的規劃,並減輕台北市政府的負擔,所以如果有選舉補助款可以運用,首先想到是去建立台北智庫。

回顧政壇歷來的做法,除了蔣萬安把選舉補助款放入自己口袋之外,曾任台北市長的柯文哲在第二任台北市長選舉時,也將1741萬元選舉補助款放入自己口袋,她的妻子陳佩琪公開表示,拿去繳房貸之後還結餘230萬元。

至於前台北市長陳水扁、馬英九、郝龍斌等,則悉數將選舉補助款成立公益基金會、捐款慈善單位或者回饋給所屬政黨。此外,中國國民黨籍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在2018年當選高雄市長時,亦領取2677萬元選舉補助款,但他公開捐出110萬元做公益,後來也成立「典亮慈善基金會」,並非全部挪為己用。

地方選舉與總統選舉規定大不同

根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第43條:「對『候選人』競選費用之補貼,應於當選人名單公告日後三十日內,由選舉委員會核算補貼金額,並通知『候選人』於三個月內掣據,向選舉委員會領取」,明確規定是對「候選人」的補貼,也明確規定是由「候選人」領取,因此納入候選人自己口袋是合乎法律。

然而,正副總統選罷法第41條則規定:「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明確規定是由「政黨」所領取;因此,選總統所領到的補助款並不是候選人自己的錢,而是屬於政黨的錢,但也讓許多人誤會,以為所有的選舉補助款都不應該是候選人自己的錢。

儘管把地方選舉的補助款放入自己口袋確實是合乎法律,但相較陳水扁、馬英九、郝龍斌的慷慨解囊,蔣萬安盡數納為己有的做法,也難免給人吃相難看的不良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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