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艇可在共軍船團最脆弱的「海上航渡」與「靠岸登陸」的階段,進行自殺式飽和攻擊,如前進部署於金、馬、澎等外島,亦可嚇阻敵方船團靠近,作為「前沿刺蝟」節點的用途,在總統賴清德指示下,軍方正大力推動相關發展,不但土洋廠商角力激烈,初步規格也引發爭議。
海軍比照俄烏戰爭等經驗,現正積極推推動無人艇作戰發展,據透露,抗干擾、衛星通訊、自動目標辨識系統、群控等功能,均列為規格的重要參考指標,同時未來主要會交由「濱海作戰指揮部」運用,以約為24海浬「鄰接區外界線」,作為岸邊導控作戰範圍。
近期國內外廠商對海軍296.6億元無人艇建案,在檯面下角力激烈,中科院也積極搶單,同時,由水下噪音協會主辦的「台灣海洋科技暨無人載具展」,將於11月3日登場,包括由烏克蘭團隊主導的UFORCE公司、美商MARTAC、Seasats、英商Sonardyne、新加坡商BeeX、台船、雷虎等廠商,都將參展大秀肌肉。
知情人士指出,海軍初步規格要求,以可於5級風以上為基本門檻,不過,台海每年10月到隔年3月風力,經常保持在6至8級以上,如果得標船廠抗風力只有5級風的話,代表會有近半年的時間,無法有效執行任務,或陣風過大時,會容易造成翻船事故。
軍方並初步要求,無人艇岸邊導控作戰範圍為24海浬、最大里程在250海浬以上。
超視距任務續行應納驗收項目,頻譜、通信鏈路、衛星應整合
軍事專家主張,軍方應說明在超過24海浬後,有關中繼或其他通信方式,以及超視距通信、失聯處置、自主導航及任務續行,均應納入驗收項目。
「整體而言,建議將『載具採購』與『共同基礎設施』進行系統層級區隔。」專家主張,船體、推進、電力、自主導航、避碰、AI辨識及有效載荷整合(Payload Integration)可由廠商負責。

至於有關軍用頻譜、無線電通信與鏈路、衛星服務、C2/C4ISR、共同作戰圖像、資安數據加密、共通資料標準,及部分戰術通信基礎設施,他則強調,應評估由軍方建立共同架構,或指定標準。
如此一來,海軍才能避免每購買一種無人艇,卻要重新各自建置一套的無線通訊、衛星、中繼台、指管車,乃至後端管理平台的問題。
多套獨立系統不利操作與維保,關鍵項目有待軍方提供
據了解,軍方初步規劃,要求同步配套可攜式導控站、機動指管車,及中繼台配置衛星通信設備,但未定義衛星服務、低中高軌衛星架構、終端規格、資安及服務費用等內容。
綜合業界反映主張,軍方應說明有關衛星通信體系、介接方式,以及備援要求,並明確定義主要鏈路失效後,所須維持的位置、航向、速度、系統狀態,以及基本指揮控制能力。
另一個令業界困擾的問題是,海軍要求配備的機動指管車,要能整合衛星通訊、多頻段天線、群控、電子海圖、資訊加密等功能,初估單套成本即高達2000萬元以上,加上龐大研發費用,如未得標,將形成重大損失,是否需各廠商重複投資建置?
此問題該如何解套?專家建議,或可由軍方提供既有設備、系統介面,以及測試環境,由廠商負責載具端,與既有指管平台進行介接。
「因為,各廠商分別建置指管車、後端軟體及通信架構,將形成多套獨立系統。」專家分析稱,會不利跨平台互操作、共同作戰圖像及後續維保。
此外,專家也指出,應釐清中繼台的供應責任,並由軍方提供至少7項關鍵項目,包括測試頻段、介面、標準通信模組、情資共享格式與介面、共同後端架構與資料標準、共同測試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