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新制10月31日正式上路,高雄警方首日全市取締就查獲10件毒駕違規,包括汽車1件、機車6件、慢車1件,以及拒絕接受毒品檢測2件,另有2名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遭舉發,查獲的汽、機車也依法沒入。
新制不只大幅提高毒駕罰鍰,更首度將明知駕駛人毒駕仍搭乘的成年乘客納入處罰,拒絕毒品檢測首次就罰27萬元,累犯更採無上限累加,毒駕的法律代價全面提高。
新制上路不到1小時就查獲2起!一人拒測挨罰27萬
立法院今年7月2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經總統公布及行政院公告施行日期後,於10月31日正式上路。修法主要針對毒駕加重處罰、強化駕照管理及擴大車輛沒入範圍,從駕駛人、車主到特定同車乘客,都納入更嚴格的規範。
新制上路首日,高雄前鎮警方凌晨執行取締勤務,不到1小時就接連查獲2起案件。其中一起是林姓男子騎乘機車載友人,因後座乘客未戴安全帽遭警方攔查,員警發現林男眼神飄忽、反應異常,進一步以唾液快篩檢測,呈現第一、二級毒品陽性反應。警方除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也依法沒入機車,並對駕駛人、明知毒駕仍搭乘的乘客及提供車輛的車主舉發,3人合計最高可處25萬5500元罰鍰。
另一名65歲沈姓男子則因逆向行駛遭警方攔查,警方察覺其疑似有施用毒品徵候,要求接受唾液檢測,但沈男堅持拒絕,警方依法告知拒測後果後,仍依新制裁罰27萬元,並沒入機車。
高雄市警局也同步展開取締毒(酒)後駕車專案,結合交通、刑事及各分局警力,針對毒品施用場所周邊、娛樂場所及重要交通節點加強攔查。首日共查獲10件違規,顯示毒駕防制已成為警方交通執法重點。
毒駕首次就罰12萬、15萬!拒測直接27萬元
這次修法最受關注的,就是毒駕罰鍰大幅提高。過去毒駕罰鍰依車種及違規情形有不同額度,新制則採最高額重罰,機車駕駛人首次毒駕即處12萬元,汽車駕駛人處15萬元。
若在10年內再次違規,第2次在前次罰鍰基礎上再加罰9萬元,第3次起每次再增加9萬元,且沒有最高金額上限。
拒絕接受毒品檢測的處罰更重,首次拒測直接處27萬元,第2次提高至45萬元,第3次起每次再加罰18萬元,同樣採累計無上限制度。
此外,涉及毒駕或拒測的汽、機車,依法當場移置保管並沒入,不論車輛是否登記在駕駛人本人名下,都可能遭到沒入。也就是說,即使是向朋友借車,或使用家人的車輛毒駕,車輛所有權並不能成為免於沒入的理由。
同車乘客也有責任!明知毒駕仍搭乘最高罰1.5萬元
過去毒駕主要針對駕駛人開罰,新制則新增同車乘客責任。年滿18歲的乘客,如果明知駕駛人有毒駕情形仍搭乘,可處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不過,並非只要與毒駕者同車就一定受罰,仍須符合明知駕駛人毒駕而搭乘的法定要件。依法排除適用的對象,包括年滿70歲者、心智障礙者,以及搭乘汽車運輸業車輛的乘客,例如計程車、客運等。
另外,車主若明知他人施用毒品,仍提供車輛供其駕駛,也可能依法受罰。民眾借車給親友前,除了確認對方是否具備合法駕駛資格,也應留意其精神及身體狀況,避免因他人違規而衍生法律與財產損失。

毒駕直接吊銷駕照!累犯、肇事者恐終身禁考
除了提高罰鍰,新制也將毒駕的駕照處分從過去吊扣1年至2年,加重為直接吊銷駕駛執照,一般毒駕者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也將面臨吊銷駕照處分。
若10年內再次毒駕,或毒駕肇事造成他人重傷、死亡等法定情形,則可能終身不得重新考領駕照。
即使禁考期限屆滿,也不是可以直接重新上路。相關人員須依規定完成毒駕防制教育、毒品戒癮治療、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或毒品危害講習等法定處遇,並通過重新考驗,符合規定後才能重新取得駕照。
若駕照遭吊銷期間仍違規駕車,無照駕駛的處罰也會加重,除原有罰鍰外,另加罰3萬6000元,並依法沒入車輛;駕駛大型車輛者,另有更高的加罰額度。
警方導入唾液快篩!拒測也不能規避責任
配合新制上路,警方將持續運用唾液毒品快篩工具,加強道路攔查及毒駕查緝。當員警發現駕駛人有疑似施用毒品的徵候,或在執行毒品檢測勤務時,可依法要求接受檢測,若拒絕配合,也會面臨比毒駕本身更高的罰鍰。
高雄市警局表示,毒駕案件往往不只是交通違規,背後也可能涉及毒品施用、持有及通緝等治安問題,未來將持續採取「向上溯源、向下刨根」策略,追查毒品來源及供應網絡。
警方提醒,毒品可能影響駕駛人的反應速度、注意力及判斷能力,甚至產生幻覺,增加交通事故風險。毒駕新制已全面提高罰鍰、吊照及車輛沒入等處分,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施用毒品後絕對不要開車或騎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