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抽驗驚見「違禁毒素」!5款魚類驗出孔雀綠、結晶紫 午仔魚、龍虎斑上榜

食品安全

民眾購買魚類、禽畜產品,最擔心吃進違法藥物殘留。

衛福部食藥署公布今年7至8月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抽驗結果,動物用藥共檢驗691件,竟有5件魚類產品檢出不得殘留的「還原型孔雀綠」及「還原型結晶紫」,包括午仔魚、黃花魚、龍虎斑及午魚,違規產品遍及苗栗、台中、屏東、澎湖及金門,連超市與漁會抽驗的魚貨也上榜,相關業者最高遭罰12萬元。

食藥署指出,此次動物用藥殘留抽驗合格率為99.3%,另針對禽畜產品進行248件農藥殘留檢驗,結果全部符合規定。不過,5件違規產品均為魚類,且驗出的兩種物質在國內均不得用於可食用魚類,凸顯水產品養殖及供應鏈管理仍有把關必要。

5件魚類驗出違禁染料代謝物,超市、漁會抽驗也中標

食藥署表示,為維護民眾食用禽畜水產品安全,持續聯合地方衛生局,針對進口商、批發市場、盤商、傳統市場、餐廳、大賣場及超市等通路抽樣,檢測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是否符合規定。

此次5件不合格產品中,苗栗縣頭份市場攤商販售的午仔魚,檢出還原型孔雀綠0.0009 ppm,追查供應來源後,由屏東縣政府裁罰6萬元;屏東縣興朋有冷凍食品行的三去午仔魚,也檢出還原型孔雀綠0.0017 ppm,遭裁罰3萬元。

台中市東國興漁業有限公司抽驗的冷凍三去黃花魚,則檢出還原型結晶紫0.0011 ppm,經追查供應業者為燒魚子商行,遭台中市政府裁罰12萬元,是此次裁罰金額最高的案件。

此外,澎湖縣全聯文光分公司抽驗的龍虎斑,檢出還原型孔雀綠0.0006 ppm,追查供應來源後,由高雄市政府裁罰6萬元;金門區漁會抽驗的五魚(午魚),同樣檢出還原型孔雀綠0.0006 ppm,供應端則由屏東縣政府裁罰6萬元。

5件違規產品檢出濃度介於0.0006至0.0017 ppm,雖然數值看似極低,但由於相關物質在國內採不得檢出的管理標準,因此只要檢出即不符合規定。

食藥署提醒,民眾選購魚類及禽畜水產品時,應優先選擇具有CAS、產銷履歷或生產追溯QR Code的產品,並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商品。(圖片來源/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公布「115年7-8月份衛生單位檢測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結果」,共檢驗691件產品,其中5件不符合規定。(圖片來源/食藥署提供)

孔雀綠、結晶紫曾用於水產養殖,為何被列為禁用?

究竟還原型孔雀綠、還原型結晶紫是什麼?孔雀綠(Malachite Green)與結晶紫(Crystal Violet)原本都是染料,過去曾被用於水產養殖,作為防治魚類病害的藥劑,但因涉及食品安全疑慮,國內已禁止其用於可食用魚類,相關殘留物也不得檢出。

此次驗出的「還原型孔雀綠」(Leucomalachite Green)及「還原型結晶紫」(Leucocrystal Violet),則是原染料進入生物體後形成的代謝物。也就是說,即使檢出的不是原本的染料型態,仍可能反映魚體曾接觸相關物質,因此必須納入檢驗與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檢出物質的濃度雖然只有百萬分之一以下的等級,卻不能因此認為符合安全標準。由於相關物質在國內採不得檢出的規定,並沒有可以容許殘留的法定數值,業者仍須確保養殖、進口及販售過程符合規範。

澎湖縣全聯文光分公司抽驗的龍虎斑,檢出不得殘留的還原型孔雀綠0.0006 ppm,追查供應來源後,供應業者遭高雄市政府裁罰6萬元。(圖片來源/食藥署)

買魚如何降低食安風險?進貨憑證須保存5年

食藥署提醒,食品業者販售禽畜水產品,應妥善保存進貨來源證明文件,包括發票、收據或其他憑證,至少5年,以利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時追溯來源,釐清供應鏈責任。

消費者選購魚類及其他禽畜水產品時,則應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商品,優先選擇具有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標章、生產追溯QR Code的產品,或向信譽良好的商家購買。

食藥署此次抽驗雖有99.3%的合格率,但仍有5件魚類產品驗出不得檢出的染料代謝物,且違規產品從傳統市場、冷凍食品業者到超市通路都有。如何從養殖端、進口端到零售市場建立更完整的追溯與管理機制,仍是確保民眾吃得安心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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