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4.2萬名中低收入老人遭排除醫療補助?民團揭長達10年制度缺口

高齡照護

總統賴清德日前宣布,政府將透過增加稅收挹注健保,2027年編列600億元支應健保基金,健保費「能不調漲就不調漲」。

然而,當中央持續擴大健保財務投入、強調減輕民眾醫療負擔之際,高雄市卻被民團質疑,早在2016年修法時,就將部分中低收入老人排除在醫療補助資格之外,估計有4萬2115人受到影響,形成長達10年的制度缺口。

人民監督健保聯盟發起人、醫師蘇偉碩與民眾黨高雄市議員候選人林于凱日前召開記者會,並前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陳情。社會局派員說明,坦承2016年曾修正相關辦法,將部分中低收入老人醫療補助業務移由衛生局辦理。不過,民團質疑,衛生局現行補助項目及經費有限,無法取代原有的醫療補助保障。

健保總額連兩年破兆!賴清德編列600億挹注、保費能不漲就不漲

台灣健保醫療支出持續攀升,2026年健保總額首度突破1兆元,達1兆82億元,較前一年成長6.5%;2027年更將提高至1兆434億元,連續兩年站上兆元大關。

賴清德日前出席高雄市醫師公會新會館啟用典禮及高雄縣醫師公會醫師節活動時表示,隨著人口老化、醫療科技進步,醫療照護及長照需求持續增加,政府將透過增加稅收挹注健保,明年度預算編列600億元支應健保基金,未來若非必要,健保費「能不調漲就不調漲」。

另一方面,立法院10月16日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預估近403萬名老人可因此減輕健保費負擔,但修法也引發地方政府原有弱勢老人醫療補助是否受到影響的討論。衛福部先前曾估計可能影響約13萬人,重新清查後,將受影響範圍調整為收入介於最低生活費1.5倍至2.5倍的老人,約6.6萬人。

蘇偉碩認為,中央修法與地方既有醫療補助制度應分開檢視,不能將地方原本存在的制度缺口歸咎於這次修法。

盤查各縣市法規,民團指高雄缺乏完整補助保障

蘇偉碩表示,聯盟盤查各縣市弱勢醫療補助法規後發現,多數地方政府已透過自治法規或行政計畫建立相關補助制度;以六都為例,雙北、桃園及高雄主要依據《社會救助法》第20條提供經濟弱勢醫療補助,台中另結合《老人福利法》第5條及第22條,台南則依據《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第11條提供補助。

林于凱指出,民團盤查發現,六都之中,只有高雄市未針對具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資格,以及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的民眾,建立完整的醫療補助保障。民團認為,其他縣市透過自治法規或行政計畫提供相關協助,中央修法並不代表地方既有補助制度必須中斷。

蘇偉碩11月4日也前往行政院,要求行政院長卓榮泰副署《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並呼籲中央及高雄市政府補正制度,研議對過去受影響長者的補償及救濟措施。

2016年修法限縮資格,4.2萬名弱勢老人遭排除

蘇偉碩指出,《老人福利法》第22條規定,地方政府應對無力負擔健保費、健保部分負擔及健保未給付醫療費用的中低收入老人提供補助。但高雄市2012年已限縮部分補助範圍,2016年又修正《高雄市經濟弱勢市民醫療補助辦法》第4條,將部分中低收入老人排除在補助資格之外,僅保留低收入戶及符合特定條件的中低收入戶。

根據民團提出的資料,高雄市目前中低收入老人約4萬9292人,但符合社會局原有醫療補助資格者僅7177人,兩者相差4萬2115人,占中低收入老人總數約85.4%。

蘇偉碩質疑,這些長者並非沒有醫療需求,而是原本可以透過社會局申請的補助資格遭到限縮,後續只能轉向衛生局尋求其他協助,導致弱勢老人醫療保障出現長期缺口。

總統賴清德日前宣布,明年將編列600億元挹注健保基金,並表示健保費「能不調漲就不調漲」,但地方弱勢老人醫療補助制度仍有待檢視。(圖片來源/信傳媒編輯部)

社會局將業務移交衛生局,但補助項目有限、經費已用罄

針對外界質疑,高雄市社會局表示,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以外的弱勢民眾,仍可向衛生局申請「弱勢個案就醫補助」。衛生局則指出,市府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提供弱勢個案就醫協助,不能僅因單一補助辦法,就認定民眾沒有獲得醫療支持。

不過,蘇偉碩出示衛生局補助申請表單,指出現行補助主要涵蓋健保部分負擔,並未涵蓋《老人福利法》第22條所提及的健保未給付醫療費用;此外,相關補助經費已於10月底用罄,停止受理申請。

社會局派員說明時坦承,2016年修法後,部分中低收入老人醫療補助業務改由衛生局辦理。至於不符合兩局補助規定、但確實有經濟困難的民眾,則可由各區公所訪查後媒合民間資源協助。

林于凱認為,社會局與衛生局之間的業務分工屬於市府內部權責,不能因制度切割,讓真正有需要的市民找不到求助管道。他並指出,根據市府提供資料,2026年上半年高雄市經濟弱勢市民重傷病醫療補助支出為517萬元,呼籲市府重新檢視預算及補助制度。

行政院代表4日接下人民監督健保聯盟提出的陳情書,聯盟要求行政院督促高雄市政府檢討中低收入老人醫療補助資格限縮爭議,並儘速補正相關規定,保障弱勢長者醫療權益。(圖片來源/人民監督健保聯盟)

桃園、台中補助人數高於高雄,民團要求恢復完整保障

從補助人數來看,蘇偉碩指出,高雄市去年僅補助320人;中低收入老人約3萬3419人的台中市,補助1303人;中低收入老人約1萬5861人的桃園市,則補助2030人,補助人數均高於高雄。

至於假牙、人工水晶體及心臟支架等項目,蘇偉碩認為,應釐清各項補助的法源及適用範圍。假牙補助主要由中央另編預算透過委辦計畫推動,部分地方政府也依《老人福利法》第5條、第6條訂定相關規則;人工水晶體及心臟支架則已有健保給付項目,若民眾選擇健保不給付的高價品,其自付差額是否補助,仍須依各地方政府規定認定,不宜直接與第22條修法畫上等號。

人民監督健保聯盟已製作承諾書,邀請高雄市長及市議員候選人簽署,承諾當選後3個月內推動恢復弱勢老人醫療補助。林于凱也表示,若當選將推動市府跨局處協調,檢討相關法規及行政作業。

蘇偉碩呼籲中央及地方政府正視高雄市長期存在的補助資格問題,並強調,健保財務挹注與地方弱勢醫療補助是不同層次的政策。政府除了維持健保財務穩定,也應確保經濟弱勢長者就醫時,不會因制度限制而失去必要的醫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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