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不審了 勞工爭假戰爭沒完沒了

一例一休

勞動部次長郭國文日前在接受《信傳媒》專訪時曾堅定表示,7月22日召開的立院臨時會衛環委員會上勞動部一定會讓政院版的「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法草案過關,取代上周會期結束前意外闖關成功的國民黨版「周休二例」。

不過計畫總趕不上變化,先是2016工鬥團體集結8位來自各個工會和社團代表,7 月19 日就在立法院前展開無限期「反砍七天假絕食行動」,緊接著民進黨立委兼衛環委員會召委林淑芬,表明將不會出席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的會議,儘管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緊急指派立委吳玉琴代理主持會議,但由於時代力量立委與國民黨立委紛紛霸占主席台,阻擾議程進行,最後不得不宣布流會,將延至8月的第2次臨時會再議。

而衛環委員會確定中止砍假案審議後,工鬥團體也停止了絕食行動。但工鬥成員郭冠均認為,民進黨政府並沒有放棄砍假,不論是8月臨時會,或9月院會都還會再闖關,因此「反砍七天假」的抗爭將是長期抗戰。參與工鬥團體的各方工會都一致認為「『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法根本是假議題,目的就是要砍7天國定假日,對於勞工整體工時的減少沒有幫助。

為什麼「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法草案和「砍七天假」會是「假修法真砍假」?讓勞工團體認為勞動部是站在資方那一邊,根本就是欺騙勞工呢?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秘書、同時也是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的林佳瑋,用3個算式分析如下:

(一)根據過去雙周84小時工時規定,勞工每周都有「一個例假日」,周六的休息日可以由雇主安排挪用,變成隔雙周要上半天班,或是每月至少有一個周六要上班,來補足雙周84小時規定。而整年下來,勞工有52個例假日+39天休息日+19天國定假日,等於有110天休假。

(二)今年1月1日實施每周40小時工時後,勞工每周可以有一個例假日和一個休息日。因此整年下來,勞工有52天例假日+52天休息日+19天國定假日,等於有123天休假。

(三)不過,如果砍了7天假「只紀念不放假」的國定假日,整年勞工有52天例假日+52天休息日+12天國定假日,等於有116天休假。

郭國文認為,施行「一例一休」中的休息日,可以保留讓雇主能夠因應業務需求,或訂單需求而彈性調配人力,尤其像製造業和電子業,如果在生產旺季或訂單需求大增時,雇主就能夠用較低的人力成本(減少加班費支出)來達到生產需求。

不過參與絕食行動的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指出,根據OECD統計,台灣一直穩坐全球高工時國家前五名,2015年總工時為2103小時,只比墨西哥的2246小時、哥斯大黎加的2230小時低,跟第3高的韓國2113小時不相上下,甚至過去10年來台灣都維持在超過2100~2200的高工時,長期高工時的制度下,從產業發展與經濟數據來看似乎沒有產生正相關的幫助,卻只有累積愈來愈多疑似因為工作過勞驟逝,或被迫離開職場的勞工數。

林佳瑋從產業工會多年的經驗中觀察到,當勞工需要密集「加班」或常態性的延長工時,就代表公司營運人力不足,法令讓雇主有調配工時彈性,可用現有人力不斷超時工作來提高產能,而不願意增加充足人力。「現在修法只是玩文字遊戲和數學遊戲,整體而言,未必能改善勞工經常面臨長工時和潛藏過勞風險的問題。」

林佳瑋指出,勞動部應該要深入去研究,歐洲國家或美國嚴格要求雇主遵守基本工時與休假規定,除了讓勞工能夠獲得充分的休息外,更重要的是,雇主就必須補足人力,這樣才能增加就業機會。

不過,在勞工意識高漲之際,運輸、服務、旅遊、百貨、餐飲等服務業,可能因為修法,影響人力調度,而增加人事成本,最後這些新增的成本,又很可能轉嫁回到消費者身上。因此大家在爭假的同時,也必須承受放假消費娛樂,要付出比平日多個三成、五成的支出。又或者資方不堪負荷,乾脆結束經營、不再投資,最後又將造成工作機會減少、失業率增加的社會問題。如果這是大家都能認清的事實,也是願意接受的結果,那勞資雙方、官民兩邊就比較容易談了。

當大家都在為了放假問題而爭論不休時,修法決定大家命運的官員和立委,或許真的應該將工時休假、就業機會等問題統整思考,而不是只想著躲避開會、霸占主席台,潑灑無謂的政治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