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涉入慶富標租漁港 高市長陳菊這樣說....

慶富案

慶富集團取得獵雷艦造艦船廠用地案,海洋局長王端仁今天強調,與慶富高層晤談討論漁港標租「不是密會」。海洋局說,此案最終採公開標租方式進行,沒有圍標或綁標等不法情事。

獵雷艦案越滾越大,不僅爆發詐貸問題,近日還有慶富離職員工向媒體爆料,指海洋局長王端仁、漁業署 官員為慶富獻策如何「搓」掉可能參與標租興達漁港的對手台船及中信等。

建議慶富標租漁港,海洋局:沒圍標綁標

根據中央社報導,高雄市長陳菊今天在市議會受訪表示,「當事人會向大家說明」。新聞局長張家興補充,「一切公開透明 」;有關王端仁訪慶富事情,陳菊不知詳情。

王端仁昨天還原與慶富副董事長陳偉志在民國105 年10月7日晤談的時間、地點及內容,也坦承在討論過程中出現不成熟的建議,但他說明漁港標租案最終仍在合法的前提下,採取公開標租的方式進行,沒有私相授受。今天媒體繼續聚焦追逐相關人員,並質疑官員為業者獻策,恐涉嫌圍綁標及圖利之嫌。

王端仁今天在市議會備詢後受訪並說明,漁港土地 標租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王端仁重申,慶富投標獵雷案時,市府也沒有與慶 富簽訂合作意向書或是提供土地使用同意書;他是因為慶富得標後,遲遲無法取得建廠土地,海洋局站在協助政府國艦國造政策及招商引資活化興達港立場,與慶富討論土地取得方式,最後也以公開標租方式進行。

王端仁:不是密會

他強調,與慶富高層晤談並討論漁港標租「不是密會」。海洋局也發布說明稿指出,興達漁港土地(修造船廠)採競標出租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是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及「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辦理,且大部分的標租條件(包括在「政府採購法」應保密的底價),都已有公開的法令明定,並非公務員職務上應保守的秘密。

海洋局表示,此案最終採公開標租方式進行,且土地限制僅有須作修造船廠使用,投標資格為「船舶及其 零件製造業」的公司,並未限定投標廠商須具有修造 100噸級以上漁船的能力,沒有圍標或綁標等不法情事 。

對於海洋局的說法,一直緊追慶富案的時力立委黃國昌今早也在臉書上說「這位局長沒聽過什麼叫圍標嗎?不知道這是違法的行為嗎?」高雄市海洋局長王端仁的犯罪嫌疑重大,也應一併查辦。

黃國昌:這位局長沒聽過什麼叫圍標

黃國昌表示,堂堂一個局長,跑到慶富那裡傳授如何取得土地的眉角,教唆如何搓掉其他廠商不要來投標,最後,果真順利只有慶富去投標、然後得標。這位局長沒聽過什麼叫圍標嗎?不知道這是違法的行為嗎?這種行為,可以用「不成熟的建議」合理化嗎?

此外,黃國昌也說,最近發生的事情可以看得出來,陳慶男父子希望透過各式各樣的方式,丟救生圈要自救,呼籲政府在這件事情的調查,以及對於慶富集團這個爛公司,過去曾經在任何政府採購招標案,都要查辦到底。

黃國昌表示,這種事情一直再發生,幾百億這樣燒、浪費,交給全體納稅人承擔,最後都沒人負責,相信台灣社會沒辦法接受這樣的結果。目前既然出現陳慶男與陳偉志新的犯罪事實,檢察官就應該立即再度傳喚他們到案,交待案情,積極偵辦。高雄市海洋局長王端仁的犯罪嫌疑重大,也應一併查辦。